第3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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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了。”

  发夹嚎啕大哭:“我不相信!她才二十一岁,刚刚认识男朋友,他把我送给了她,说他们要在一起一辈子,我不相信!”

  “那也没有办法。”杨绵绵把它塞进自己的裤袋里,“警察很快就发现她的尸体。”

  “你带我去看看!”发夹哀求,“涵涵最喜欢我了,你把我还给她好不好?”

  杨绵绵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现在不行。”

  “为什么?”

  “你会妨碍警察办案的。”杨绵绵找到一家刚刚开门的早餐店,思来想去,决定吃一碗馄饨,四块钱,素馅,但胜在个大,白白胖胖浮在汤里,相当有食欲。

  她加了醋和辣椒,几乎是一口一个,发夹还在不依不饶:“你带我去看看吧,既然你能听见我的声音,带我去吧。”

  在别人的店里,她自言自语就显得很可笑了,所以杨绵绵一声没吭,任由它聒噪,到最后发夹看她实在是不肯理它,又哭哭啼啼起来。

  杨绵绵:“……”这只发夹真娇贵,和小姑娘似的,还是这种奢侈品店里的东西都是这么矜贵的性子,她以前买过一个地摊上的蝴蝶结发夹,粉红色圆点,性格剽悍,会在大马路上骂不小心刮蹭到她的人。

  “去你妈的小兔崽子,居然敢蹭老娘!你是活腻了吗!”

  诸如此类。

  可惜地摊货的质量实在是不怎么样,没过多久就坏了,她和杨绵绵告别的时候还凶巴巴的:“没什么好伤心的,下辈子投胎,我要做卡地亚家的发夹!”

  “……祝你好运。”

  人有的时候的确不能选择出生,但至少可以选择生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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