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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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若玮虽然觉得那两首歌非常优秀,到电台推一把肯定会有非常好的效果。可惜,他初到上海,势单力孤,根本就不是公司那帮地头蛇的对手。于是,陆秀来到这个世界的首张唱片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躺在了唱片店的角落里。

  开始的销售情况的确如公司预料的那样糟糕。此时,上海的唱片业已经算得上繁荣,市面上充斥着一些连编辑部跟录音设备都没有,把把录音制作全部交给百代、胜利、大中华三家公司的皮包唱片公司,所以发行的唱片良莠不齐。上过几次当之后,听众慢慢学聪明了,遇到从来没有见过的名字,往往要先斟酌一番。

  除非是那些财大气粗,把收藏唱片当成一种嗜好的少爷小姐。陆秀运气不错,还真让她遇到了那样一位大少爷。那位大少爷家里是金融业巨头,有的是钱。对那位少爷来说,买新唱片不过是图个新鲜,如果好听,就留着继续听,不好听就丢到一边。因为少爷买得勤,不好听的唱片堆起来已经有屋顶高了。

  家里虽然觉得他的嗜好有些败家,但听唱片这样的嗜好总好过去逛堂子,找舞女,也就听之任之了。

  少爷在上海大学念书,每周一次从买来的大堆唱片中挑出还能听的留下,是他为数不多的课余爱好。

  那一天,刚刚完成了一篇恼人的论文,少爷如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开始试听这段时间买到的唱片。他很享受这种百里挑一的感觉,有种皇帝巡视后宫,从后宫三千中挑出绝世美人的感觉。

  因为这段时间唱片界的过度繁荣,各种庸俗的小调充斥着歌坛,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能够令他眼前一亮的“美人”了。实在对国内的原创歌曲失望至极,他现在一般只买进口唱片,已经很久没有买过国内的唱片了。陆秀的唱片之所以能够被他买到完全只是一个巧合。

  少爷又跟往常一样买了一堆唱片,老板没有零钱,所以塞了他一张销量最差的唱片凑数。身处一堆包装精美的进口唱片之中,陆秀的那张唱片仿佛鹤立鸡群一般显眼。

  虽然只是个添头,但既然花了钱,总得听一遍。少爷虽然是个败家子,却是个有原则的败家子,从来不做那种买了却不听的事情。为了能把最好的留到最后,他怀着让耳朵经受一番摧残的心理准备,毅然拿起了陆秀的唱片。

  把唱片放进留声机的时候,他甚至都已经在那堆被打入冷宫,永远不打算再听的唱片中替它找好了位置。唱片买的实在太多了,特意雇木匠做的几个唱片架子已经放不下了,新来的唱片要找到自己的位子不容易。

  前奏响起的时候,他已经拿起了《小说月刊》,准备一边听,一边重温一下林海先生的新作《日出》。他觉得自己真的是这世上最幸运的人,竟然能够有幸成为自己喜欢的作家的学生。虽然,他在文科方面真的一点天赋都没有,但这却并不影响他对林海先生的崇拜。

  想到林先生刚刚布置了一篇论文,他嘿嘿笑着打定了主意,不到最后关头打死也不交论文,以林先生的脾气,肯定会追着他要论文的。

  “那南风吹来清凉

  那夜莺啼声细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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