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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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敦作为艺术之都,艺术氛围相当浓厚,随处可见人作画唱歌弹琴跳舞。温宛这一次的到来,很受皇家艺术学院的重视,在确定了温宛的行程之后,唐时彧走后的第二天,便专门派了个人带领她去熟悉学校,顺带跟她讲解讲解这里的人文历史之类。

  而这个人,就是那个未来三年都极力追求温宛,秉持着坚决不放弃不抛弃的原则,气得唐时彧数度跳脚抓狂。

  其实唐时彧也不想想,相较于温宛,他所受到的诱惑要比温宛大得多的多。

  他那长相往人群里面一站,一百个人,九十九个都要转头看他,唯一一个,还是没有带眼镜出门的近视。

  美国的女孩大胆豪放,前两年温宛在的时候,就已经见识过了,追他的人如过江之卿,跟踪到家的都不下二十个。

  她们追求的手段层出不穷,完全视与他同居的温宛如无物。

  温宛真是自叹弗如。

  追求温宛的男孩是英国的华侨,从爷爷那一辈人开始,就移民过来了,难得的是,他的中文说得非常好。

  从见到温宛之后的第二天开学,他就开始对温宛展开了猛烈的攻势。

  但遭到温宛无情的拒绝。

  小华侨越挫越勇,锲而不舍。因为曾经来温宛的家中接过温宛,因此他每天早上都提着早餐等在温宛的门外,每天下午护送温宛回家,每天夜里对着温宛的窗户唱情歌。

  外国人的浪漫,他学得有模有样。

  可惜他遇到的偏偏是理性的,不懂得浪漫为何物的温宛。

  一腔热情全都喂了狗,温宛也没能对他多两个笑容来。

  当时的温宛以为他只是一时新鲜而已,热情过了就会知难而退。她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唐时彧的追求者都不堪忍受他无视冷冰冰的态度,最长的那个女孩坚持了三个月,而其他的,一个星期时间就差不多全部阵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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