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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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奴婢一定要练好轻功,保命的功夫一定要练好喽,姑娘放心,一旦地震奴婢背着您也能跑的跟兔子似地。”蜜桔已经吩咐完回来了,饭菜一会儿自然有人送上来。

  姜恬:“……”有童年阴影的孩子奏是有理想有追求。

  古密山以及山下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就是此次狩猎的地点,已是夜半时分,草原上的草约有半人高,山下风大,被吹的东倒西歪。虽然天上繁星满天,但这黑黢黢的一片看上去也很是吓人。狩猎众人的帐篷建在草原的边上,周围有一遭的侍卫把帐篷牢牢围住,倒是不怕有人偷袭。

  窦成泽的帐篷前面两个侍卫正在尽职尽责的站着岗,草原有一大特点,就是夏日蚊虫肆虐,此时虽已是夏末秋初,两人也都佩戴了防蚊虫的香草荷包,但脸还是被叮的一块一块的。

  一个戴着伙夫头巾的矮个子士兵手拿一大把铁签子,上面是穿的整整齐齐的考好的袍子肉,见了两人讨好的笑道:“两位哥哥,这是后勤今夜偶得的傻狍子,肉质很是鲜美肥嫩,故此烤好新鲜的给各位贵主子尝尝鲜,还望两位哥哥给通传一下。”

  狍子肉应该是刚刚烤好就送来的,色泽油光喜人,香味扑鼻,吸引的蚊子都不叮人了,光顾着围着肉打转悠了,幸亏后勤知晓这是送给诸位王爷和娘娘的很是费了一番心思,送肉的伙夫另一只手就是一支细铁丝做的密网,蚊子也就只是闻闻味儿而已。

  伙夫虽然掌管着衣食住行中的食,但是除了掌勺的大师傅有机会得到主子的赏识外,下面的人很难出头,那么往各处送吃食的机会就显得极为重要。

  两位侍卫也都是老实人,不想难为他难得的在主子们面前露面的机会,更何况万一他真的得到主子的赏识,今日的举手之劳也不失为一个善缘。出来混,人情世故总是要知道一点的。遂也不为难他,通报了一声得到里面应声就放了人进去。

  窦成泽正斜倚在榆木开光罗汉床上看书,听见动静瞟了一眼,就放任岁平去招呼。过了一会儿账内安静下来,他正襟危坐起来,漫不经心的问道,“写的都是些什么?”

  三十四回

  婴儿手掌大的糙纸上写的都是食材,褶皱破烂,还有油污,看似毫无规律,却是内有玄机。

  岁平默默记在心里之后还是谨慎的烧掉。嘴里念念有词,不大一会儿就附在窦成泽耳边低声回道:“山上密林深处确实有猛虎,但这次燕国公世子用的不是山中土著,而是外界训练好的,并且会在明天给老虎喂药。至于替罪的羔羊……燕国公世子说‘总归平王是不会单独行动的,到时候就看谁倒霉了’。”

  窦成泽摇头低笑,不置可否。看来自己气运实在不好,前世就是自己不察乱入的。虽然没有成功的替人背了黑锅,但却是差点把命送掉。不过倒是便宜了闫勇易那个混蛋,时候未到啊。

  修长的手指探入怀里,小心的摸出一个红红绿绿的荷包,边角有一些毛毛的,不过很是顺滑,看上去主人经常摩挲。拿到耳边嗅了嗅里面衣料的清甜香气,你们没有猜错,里面就是一件女人的肚兜。

  如今的他已经病入膏肓,变态比前世更甚,狩猎几天的分离简直能活活要了他的老命。所以在临行前偷走了宝贝刚刚脱下的肚兜,放在她亲手绣的荷包里,这样的亲密虽然浅薄,但聊胜于无。又深深的嗅了一口,把荷包珍而重之的放在胸口,声音有些温柔,“王府里有信送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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