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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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渴望一旦生根,去都去不掉。

  他普通话不好,北京说成北金,牛奶说成流奶。02年,中传媒还叫北京广播学院,距离第二年冬天的面试越来越近,他每天早起练习发音,刻意纠正,却总是缺少一点原汁原味,处处彰显生硬。

  一月一到,火烧眉毛。逼得没办法,他找借口请她帮忙指导。

  她心情不好,没拒绝,当做调剂情绪,打发时间。

  可她蔫儿坏,给他找来一段绕口相声,说:等什么时候他能够声情并茂地一连串读下来,他就出师了。

  她自小长在北京,儿话音重,北京腔味浓,一字一字地排错,用北京话的标准。

  她常常寻他乐子,逮到一个另类的错就能调侃他一回。他知道她故意想把自己逗笑,后来熟练了,也偶尔故意卖个错给她,她说:“沈飞白,你怎么这么笨呐。”

  是挺笨的,想和她亲近,却不得其法。想追她,做梦都在追她。

  她坐在他跟前,故意一脸嫌弃地损他,他觉得她真好看,哪怕生气都比别人好看。

  隔着一张书桌,他站在那,撑着桌沿就向前贴过去。没亲到,在快要靠近的一刹那,她躲了,起身的瞬间,耳朵边边划过他嘴唇,凉凉的,软软的,不可思议的触感。

  那里当即就以肉眼可见的方式起了反应,唰地红了。

  他看着,心想:耳朵红红的也好看。

  紧接着,脸也红了,嘴巴抿得紧紧的,使劲搓耳朵,越搓越红,越搓越火气大,怒骂:“臭流氓,不要脸。”

  他耳根也一直发热,本想坦白地认了,就当鼓起勇气直截了当地向她表白,可触碰到她厌恶的眼神,不能认,认了就是死罪。

  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刚刚只是想看看笔掉哪了。”撑桌再一次俯身,脖子一伸,找到桌下掉落的一支水笔,指给她看,“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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