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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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意识的,她并不想让欧峥嵘和翟九重知道这件事情,尤其是翟九重。

  羞愧当然是一方面原因。她相信无论多么开明的父母都无法坦然接受自己的女儿未婚先孕的事实——只是,如果她的父母知道那个令她受孕的“奸夫”竟是同翟家门当户对的周大少爷,那自又另当别论了!

  做了二十几年的母女,欧韵致自百分之百地相信欧峥嵘爱她的拳拳之心,也相信无论她作何决定欧峥嵘都会百分之百的支持。但,翟九重就不好说了。

  这年头,豪门望族的大家长为了家族利益抑或一己之私牺牲掉自己儿女终身幸福的绝不在少数,远的不说,谭明朗就是一个例子。更何况,认真说起来她与周世礼并非迫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你情我愿、一拍即合的。现在不小心闹出了人命,若是翟九重有心想与周家结盟或是联姻的话,根本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想必周永祥也会十分的喜闻乐见。

  她根本就连“反对”两个字都没有底气说出口。

  且不谈爱或不爱这回事了,欧韵致小姐二十几年的人生历来步步为营,暂无结婚这项计划,更别提生孩子了。

  要她为了一个孩子,将自己变成胸部下垂腰圆肚挺脸上长斑的黄脸婆,天,她想一想就汗毛耸立!

  几乎是在得知自己怀孕的同一时刻,欧韵致就已在心里做出了决定——她是绝不会要这个孩子的。

  虽然世人常说母爱是一种天性,但欧韵致觉得事实并非如此。在她看来,所谓的母爱,也是需经历十月怀胎和难以想象的分娩之痛,继而在把屎把尿的养儿育女过程中形成的。这世上哪里有什么无缘无故的爱?大多时候我们之所以会爱一个人,通常都是为着曾经付出的缘故。而这世上的绝大部分女人之所以会选择不惜牺牲身材和青春为男人生儿育女,一方面大概是出于高尚的传承子嗣的责任感,一方面大概是因为真的爱。

  可惜了,欧韵致小姐一方面目前道德觉悟还够不上崇高,一方面尚未遇到自己心爱之人,自然也就没有为任何人作牺牲的必要了。

  至于肚子里的孩子……呵,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讲,它目前甚至都不能被称作“孩子”,而应当被称作“胚胎”的。

  老实讲,在作出决定的一刹那,欧韵致并没有感到怎样难过,充其量,只是懊悔自己当初的大意和草率而已——对,她还是太草率了,忘了男女身体构造之不同,女人到底是不同于男人的,多一个子宫就多一项承担风险的机会。

  说起来,她其实真是一个怕痛怕到要死的人,一点点小伤都足够致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更何况是活生生地从身体里剥离一团血肉?!

  虽说在内地医学界出道的时间并不长,但,欧韵致的名头却十足十的响,因此要找一间足够私密的医院来做这个手术,对她来说并不是件十分容易的事情。

  她不欲任何人知道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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