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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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锦想了想,又道:“如果你不了解这个方面,也可以从另一个方面入手,开个洗衣店,买大型的洗衣机和烘干机,干洗和熨烫都可以接,顺带做缝补的活计,也是不错的方向。这样,你和爸可以一人负责一家店,都有事情做。”

  林晓兰哪里知道这些事,但她不断点头,一一答应。

  冯贞静和牧玉翔对视一眼,发觉女儿的思路清晰,规划也很合逻辑,看来是个可塑之才。难为她在这种环境下长大,头脑却这么灵活。

  “是啊,林女士,你签了补偿协议之后,正好就有了开店的资金,这不是很好吗?”牧玉翔的律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趁现在牧先生和牧太太都在,你们可以坐下来商量商量,考虑是否需要增减一些条款。”

  林晓兰六神无主的,拿着协议看也看不进去。牧锦只能自己接过来,一项一项问明了律师,跟她解释。

  牧家十分厚道,除了提供五十万元的补偿费之外,还列好了将来会为魏熙然提供的帮助,也写明了若是魏家有困难,完全可以找到牧家帮忙。

  牧锦看到这份协议就纳闷了,前世根本就没有这么个玩意儿,牧家简单粗暴的通知自己被抱错,然后律师去找了林晓兰和魏刚,给他们说清了情况之后,就接走了牧锦。而魏熙然死皮赖脸赖在牧家不肯走,魏刚和林晓兰想要见她一面都非常困难。牧锦用自己的全部积蓄资助了魏家后,就再也无能为力,将精力全部投入豪门圈层那令人心力交瘁的交际之中。

  这辈子真是邪门儿了,牧家居然这么好心还要提供如此多的赔偿和资助?五十万虽然不多,却也足够在这个时代的安市买个好些的二居室,租几个门面做点小生意什么的,完全没问题。

  也许,是因为牧家此时还没有遇上经济危机,所以尚有余力?

  协议下面有一多半都是为魏熙然开具的条件,什么提供所有的学习经费,什么每月给予多少零用钱,什么毕业后视其兴趣提供就业职位或者创业机会,什么如想留学,一应费用牧家全部提供……

  什么跟什么啊!凭什么对那个非亲非故的女人那么好?

  牧锦心内愤愤不平,却也觉得是情理之中。感情这东西人人都有,小猫小狗养两年尚且看做是家人,何况一个大活人朝夕相处十八年呢?

  算了,就当便宜那个女人吧。只希望她这辈子别再搞什么幺蛾子,死活不回魏家了。

  牧锦看完协议,主动帮养父养母加了一个条款:帮魏刚寻找最好的骨科医生,治疗腿部旧疾。她想,如果魏刚身体健康,也许酗酒的毛病就能够改掉,养母就不会那么辛苦了。

  这一条,牧家夫妻一听,马上拍板同意,让律师加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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