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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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鹤隐前天就发现了,他现在跑得极快,耐力也好,这只大兔子就是他追了一个多小时,硬生生将这只兔子追得跑不动了,这才逮下来。

  而后他用如刀一般锋利的爪子放了血,剥了皮吃肉。

  其实在这种食物匮乏的状态下,喝了这大兔子的血才是最好的选择,不过他害怕寄生虫,又没有相应的容器可烹调血液,只好忍痛放弃了。

  任鹤隐用爪子再将这块灰色的大兔子皮刮了一遍,尽量将上面附带的碎肉跟其他筋膜刮下来。

  他在营地边上的溪流旁边挖了一个坑,将大兔子皮放进去,又将前天跟前天烧的灰捧过来,一遍一遍用灰揉搓兔子皮。

  他现在力气极大,估计能搬动两百多斤的东西,鞣制兽皮不再话下。

  其实鞣制兽皮应该用碱与明矾等物。

  他现在没有条件,只能用草木灰勉强代替。

  兽皮揉了三遍,任鹤隐将它打开来反复查看,发现上面已经没有碎肉跟筋膜了,放到鼻子前嗅一嗅,也没什么腥味。

  他这才洗干净兽皮,又抓上新的草木灰,再将兽皮腌上,放在泥坑里,用大石头压上。

  他重新洗了手跟脚,将脚用兽皮包上。穿上简略的兽皮鞋。这个鞋只有一个鞋底,先以藤条编织成鞋底,上面再绑上整块的兽皮,而后再用藤条将这个鞋底牢牢绑在脚掌上,连脚腕都缠了几圈。

  这两块兽皮还是他昨天从大兔子上割下来的,坑爹的时空管理局除了给他一条兽皮裙遮羞之外再没给任何实物,连内裤都没有,一不小心,鸟儿就要出来放风。

  昨天追兔子的时候他只穿着一双简略的藤鞋,只是用藤编了鞋底,而后又丑陋地绑在脚上,免得被刺刺伤,不然一旦感染发炎,在缺医少药的情况下,他很快就会再次失去这条来之不易的小命。

  尽管如此,他脚底还是有大水泡,一踩地疼得不行。

  任鹤隐熄灭了火,上面盖着灰保存着火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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