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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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清岚听得仔细,然后与小说原文一一对照,发现小说原文中的刘恩并没有说谎,只是把自己的经历掐头去尾,说了中间部分。

  他原本是侯家嫡支的四少爷,本名侯宪泽,比大哥侯宪池小九岁,从小就喜欢跟在哥哥们屁股后面瞎跑。

  侯家和郡王府是通家之好,逢年过节或者有什么重大日子都是聚在一起过的,两家夫人也以姐妹相称,所以孩子们就算有了婚约,该在一起玩时也从不避讳。

  侯宪池一直很喜欢那个软软的未婚妻,还特地教育弟弟们要对未来的嫂子好,所以在侯宪泽眼里,这个比自己大五岁的姐姐和自家亲姐姐没什么区别,甚至更亲。

  亲姐姐总有一天要嫁出去,嫂子可是要留在侯家过一辈子的。

  再然后,就是贺家军过境。

  郡王府全军覆没,家财万贯的侯家也遭到了贺家军的洗劫,除了部分旁支,几乎和郡王府一样死了个干净,逃出来的嫡支除了他之外就只剩下两个姐姐了。

  乱世之中,无家可归的女孩总是没有好下场,小小的男孩哪里保护的了两个姐姐?三个孩子相依为命不过半月,他的两个姐姐就被人强掳了去,从此下落不明。

  然后他过了近三年的流浪生活,直到遇见刘梗。

  再然后,他11岁那年,刘梗娶了一个小他近二十岁的姑娘为继室,那个时候的他并没有机会见到这位将军夫人,据传是因为体弱多病所以被保护在将军府中修养。

  直到刘梗长子出世,宫里派了御医为产妇诊脉,刘恩作为学徒随行,跟在老御医身边见到了这位将军夫人。

  只一眼,刘恩就认出躺在床上面色苍白的那个女人是曾经的云华郡主,是本该成为他家人的邻家姐姐。

  但是他没有说,因为他看得出来,将军真的很爱她,在这个没有郡王府的地方,只有将军能给她最幸福的生活。

  可是贺罗却毒杀了刘梗。

  和张云华一样,刘恩对贺罗恨之入骨,因为他毁了他的家、害死了他的小伙伴、杀掉了他的恩人、夺走了他最后一个家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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