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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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那时我们初相识

  小时候的我,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外号,委婉一点的说呢,是很有武侠风范,直白一点就是十分危害社会。

  有此外号的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幼时的我太过顽劣,最擅长于有意无意地惹是生非。

  因为我的存在,不,准确的说,因为我的辣手摧花,爸爸妈妈再不敢在家里养花;因为一不小心踢了林溪家的狗被反咬了一口,然后在家里断断续续哭哭啼啼了几近三天三夜,林叔叔家里再也不曾养狗;因为贪吃一不小心把林溪不知从哪儿得来的已经快孵出小鸟的鸟蛋敲破,林溪为此三天没有搭理我。三天之后,林溪对我的称呼从萌萌哒的“小一一”,华丽丽地蜕变为恶狠狠的“小魔女”。

  其实我虽然顽劣,本性还是纯良的,叫我“小魔女”着实是过火了些,不过既然是我惹毛林溪在先,也就姑且随着他叫了。

  只是没想到这外号很快便响亮亮地传到了街坊邻居耳中,并以流感的速度迅速席卷了整个校园,以致于后来我都觉得,不做些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都对不起自己的名号。亏得我生来胆小怕死,才将那冥思苦想良久之后积得的一肚子坏水全部变成了纯净水,少生了许多是非。

  按理说,林溪大我五岁,是不会对我的校园生活有太大影响才对。奈何程老爷子向来对自己的女儿太过自信,总觉得自己的女儿心思玲珑、天资聪颖,需得早点入学才不至于埋没于草莽。

  当然,事实证明他虽具有识珠慧眼却还是被我这颗鱼目给蒙蔽了,程老爷子心心念念“天资聪颖”的爱女从来没能在学业上让他扬眉吐气,甚至大学刚一读完就丢下书本彻底罢工,兴高采烈地去当了幼儿园老师。此番结果甚是让他捶胸顿足,他总以为也许当初让我多在幼儿园里呆上两年现在的情况就会大不相同。此乃后话。

  总之,程老爷子当初的英明决定的结果便是——五岁的我便已与七岁的哥哥姐姐们坐在一起晃头晃脑地背古诗了。再加上我所选择的学校是小学、初中、高中一体的,我大半的学习生涯都被压制在林溪的魔爪之下了,实在是悲乎哀哉!

  人常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想来还真是有几分道理。因为从入学起就有林溪“照着”,我的小学生活过得颇为滋润。但也是因为他一天到晚“小魔女”、“小魔女”地叫个不停,学校大部分的人都对我的名字“如雷贯耳”、也对我本人“另眼相待”了。可是天知道,我可从来不曾惹是生非。

  如果非得说有什么勉强称得上“小魔女”的行为的话,我想,也就只有帮苏晴澄清的那件事了。

  苏晴这个人,从出现在我们学校开始便是一个传奇。据说她生在一个单亲家庭,因母亲改嫁,这才随着转到了我们学校。

  她刚入学的那一天,就因为长得太好看而轰动了整个校园,同学们围堵了我们的教室,争相张望想要一睹其风采,导致我半天都没能挤出教室去,后来还是学生处老师前来疏通,我才趁着间隙溜出去上了个厕所。

  美貌这种东西,最经不得口耳相传,每个人添点油加点醋,听者便能在脑海中勾勒出一幅绝色的美人图来,等后来终于得见真人了,便会大失所望。总之,有关苏晴美貌的传言很快便在大家的感叹唏嘘、垂首叹息中消散了。

  只是那股热浪刚散去,新的浪潮便席卷而来了——苏晴在月考和期中考试中连续名列榜首,并超出了第二名很多分。这给大家的震撼远远超出了她刚入学时所造成的轰动。一时间,苏晴成了我们小学部的红人,也成了中学部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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