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高卓瞥了一眼那妇人和衙役道:“这样的事日日都有,不劳县令大人费心,下官自会交代他们秉公而办。”

  “所谓秉公而办,是如何办?”童冉又道。

  “小锅县有明令,随地摆摊者,初犯杖三十,再犯杖五十,徒刑一年。”高卓道。

  衙门里的刑杖又重又硬,一杖下去便能叫人皮开肉绽,更遑论三十杖。

  原本一语不发的妇人突然抬起头,脸上灰扑扑的看不出原貌,她哽咽道:“求大人开恩,贱妇家中还有幼子,求大人开恩。”

  童冉没看她,对高卓道:“今日我之所以来晚,只因在羊角巷巧遇此事。据我所知,高大人所说之律法为开国之初所设,当时陇右道还不是大成国土,小锅县常有乱贼来犯,是以处处严加防范,对城内做买卖的人也多方约束。可如今陇右已归我大成所有,国境安定,并不需要如此严密的防范,摆个摊而已,何须如此重刑。”

  高卓依然面无表情,他的语气却异常坚定:“法便是法,天子犯法也与庶民同罪。”

  “我与高大人见解不同,如今世道安定,刑法也应该随世事变化,过于严苛的法,只会危害百姓们的正常生活,变成恶法。”童冉道。

  “对,童大人说得好。摆个摊而已,杖三十太过了,高大人您就手下留情,把她放了吧。”苟安趁机道。

  高卓将手按到腰间的佩剑上道:“我乃县尉,掌管一县刑法治安,若我一味徇私,犯了法却不惩戒,小锅县岂不是乱套!”

  苟安:“大人都说了罚太重,你怎么不……”

  童冉抬手,制止了苟安的话头。

  “高大人宽心。”童冉道,“本官并非要你徇私,而是这不合时宜之法,该改一改了。”

  童冉语罢,高卓身后的衙役们面面相觑。

  他们有的在别处县衙当过差,各地多少都有些不合时宜的规矩,大多县令也不改,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他们小锅县这条法也是空置了好些年,高卓来了后才又启用,如今都严格执行着。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