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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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扫而过的小说大部分时候,他只记得故事的大致内容,但像今晚这样,如同电影放映一般在脑海中过了一遍的原著内容,实在叫他就是睁开眼醒来,也记忆深刻。

  归其原因,大概和认识了陆庭,这个原著小说中的男主有关。

  “白术,你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散乱的黑发有一部分浸透了水,丝丝缕缕的贴在肩头。白术垂眸,反复擦着圆石上的长发:“三郎可是遇上了什么烦心事?”

  楚衡不语。

  白术续道:“自三郎从扬州归来后,便一直待在山庄里,若是觉得闷了,不妨出去走走。听闻扬州附近有一城,名叫崇明,产红花。三郎上回还说红花活血,不妨去崇明走走,采买些红花回来,也好入药。”

  出去走走啊……

  楚衡仰头,看着皎洁的圆月,想起方才那场梦。

  其实比起出去走走,他更想去个能不受战乱侵袭,能够让他安安静静到老的地方生活。可他一个人走容易,整个别云山庄想走却困难。

  原著中,楚三郎有无数的机会,可以一个人抛下别云山庄,赶在大钺氏铁骑踏入山庄前逃走。

  可他最终选择留下,却也是为了让山庄里的其他人,找到生的机会。

  那场大火,焚烧的不仅仅是别云山庄,更是能够供整个大钺氏铁骑吃上好些时日的粮草。在粮草殆尽的情况下,想来追击他们的男主能够给那支烧杀抢掠无所不为的铁骑,迎头重击。

  以己一命,换他人性命,这大概就是楚三郎的善。

  所以楚衡也没道理,为了避开及冠那年的人祸,抛下这些已经习惯了在山庄里生活的佃户。大概,就算他卖掉了整个山庄,这些人也不会跟着动一步。

  那么,唯一能做的,应该就是抱紧主角大腿不动摇,打好关系,从对方手指缝里捞点好处,在战火烧到允城前,尽力避免让别云山庄再化焦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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