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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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姜很好,家世优越,名声在外,要说完美,又不至于。两人的差距,有,可光说卖相和钱,要不是方姜人好心善有趣能聊到一起,周至不一定愿意和她在一起。明知抱上方姜大腿就可以鸡犬升天,一开始还不是照样诚心拒绝。喜欢,乃是缘于彼此看见,彼此懂得。

  当初拒绝同住,真是因为时间还早。感情需要时间和空间发酵,二十四小时在一起,吞噬了时间与空间。周至希望恋爱都按照节奏走,牵手、确定关系、亲吻、做//爱、同居,按部就班,有一定间隔。

  一段恋情里什么时候最美,叫她说,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美,然而患得患失,互相猜测,暧昧的阶段最美。当然,要收获各种美,首先得有各种阶段存在。现代人讲效率,巴不得认识到做//爱在八小时内完成。

  一步到位固然是好,但还说不上最好。

  急急忙忙跌跌撞撞,哪有闲情体会情爱的美好:激动的心跳不已,失望的心酸悲苦,自以为心领神会的心花怒放……

  情爱种种都要动用到心,周至忽然想到方姜提起死于心脏病发的作者,是否因他溺于情爱,心脏疲于奔命,故而早早罢工。

  不,也许心脏和大脑一样,越用越有动力,杀死心脏的是平淡无奇毫无波澜的生活。

  而想念,亦是情爱的美好之一。有点像心理学里的延迟满足,因忍耐,得以加倍得以升华。

  方姜比她更急切一些。大明星嘛,从来没有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或者说,方姜从不希求得不到的东西。周至算是她人生之中的一个例外。不小姐,不不不,没人会拒绝的事情统统被她否决,还次次特别有道理。

  关于同住,周至自觉很有道理。

  哪有一谈恋爱就住一起的,还没好好恋爱就要适应半婚姻生活,这谁受得了。哪怕一个礼拜在一起睡四五天,到底和真正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性质不一样,虽说前者也会为了牙膏从哪里开始挤、东西的放置起冲突。每天住在一起会完全不一样。

  和方姜害怕人突然离开相反,周至更怕朝夕相处。童话永远停留在从此以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而现实生活是他们度过文本里省略的每一天。

  除了父母,周至从没跟人生活在一起过。杠开刚来的时候,无法适应彼此的生活习惯和作息,周至为此哭了好几次鼻子。有一个礼拜,望着一滩滩的狗尿,她哭得抽抽嗒嗒,最后不知是训练得当还是杠开大发慈悲,终于解决了吃喝拉撒睡的问题。

  和狗尚且有一段时间适应期,何况是人。

  这么看来,方姜比她有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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