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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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晴冷瞧了伏泰正一眼,见他样子比伏盛更诚恳些,但再诚恳,他眼中的欲念和身体上所迸发出来的那种威胁感是抹不掉的。他眸子里,呼吸间及眼神中所有的气息,都存着一股欲念,想要侵占她,占有她的欲念,这在本质上与伏盛仍是相同无二的。不过他更年轻些,相貌更英俊些,也不如伏盛那么讨人厌罢了。

  “阿正叔确定真是想娶我?”晚晴挣脱了伏泰正起身,站远了道:“我听花生大哥说过,阿正叔在凉州城有做将军的相好,生的美貌无比。春天时您在山中打的那些紫貂,也是要送给她作围饰的。若我去了,您要置她于何处?”

  伏泰正道:“我与白凤,并不是那种关系。”

  晚晴仍是噙着冷笑:“那并不是我关心的事情,我惟求一个男人,身体壮实些,能耕田下地,能操持家外,我自己有身体有力气,能和他一起将这个家立起来就行了。”

  伏泰正道:“所以,你属意车贤?”

  晚晴叫他说中了心思,脸都红了,却也下意识摇头:“那倒没有。”

  伏泰正岂能看不出晚晴心中所想,心中咯蹬一声暗道:若再不带她脱离了这里,只怕自己一走,车家集那小富户就真要将她娶走了。

  心中这样想着,他面上却不动声色,起身并晚晴一起站着:“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何你心如此留恋这点小山村,若能说动了我,我就陪你一起上京,去找青山,为你作主叫他把这田地院子并孩子都留给你,好不好?”

  如今他恰也有事要去一趟京城,若她如此执拗,就带她也去一趟,顺道带她见见世面,好转过她的性子也好。

  晚晴下了台阶,带伏泰正穿过院子到了后院麦场上,远远指了外面大路口道:“我小时候跟我娘一起四处讨饭,从南到北不知走过多少村落。天热的时候是那件烂衣服,天冷的时候亦是那件烂衣服。每到一个村子里,人家嫌我娘身上有烂疮,怕染了病不肯要我们过夜,我们从来都是宿在外面的田地里,或者山洞里。

  那时候我也提着一根打狗的棍子,每路过一个村落,就无比羡慕那些有家可归的孩子们。他们在外尽情的顽,到了天黑总有人会唤他们回家去,有个无风的炕睡,亦有一碗一陈不变的饭可以吃。

  阿正叔如今看着我好,也不过是这幅皮囊而已。若是在我讨饭的时候你瞧见了我,只怕也会如别人一样嫌恶,恨不得远远的赶走了才好。我自幼讨饭流浪,不羡慕富贵不贪图荣华,只想要一间院子可容身,有一片田地可耕种,叫我的铎儿往后不要跟我一样。

  我这样说,阿正叔可能懂?”

  伏泰正无言。他想过去拥她在怀中,又怕她会更加反感自己。许久才沉声道:“我不知道你原来过的这样苦。”

  晚晴摇头:“人一生没有吃不完的苦,只有享不完的福。人之所以有贪恋,不过是因为得到的很多却失去的很少而已。像我这样一无所有的人,不敢有贪恋,更不会肖想荣华富贵,所以阿正叔所说的那些,我都不想要。我只想要如今属于我的这点东西,我并不是想从他们兄弟手里争,这些东西原就该是属于我和铎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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