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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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8月8日,星期四,农历六月二十八,立秋,暴雨。

  c市居民彭娟和其子杜佳亮因煤气中毒死于家中。经现场勘查,肇事原因是煤气灶上的一锅甲鱼汤,因汤水溢出致炉火熄灭。加之当晚本市出现大风暴雨天气,死者为防雨水进入室内,将门窗紧闭。排除他杀可能。

  对于其他c市居民而言,这对母子的死,是晚间新闻中不足五分钟的报道,是闲聊时的谈资,是临睡前关掉煤气阀的警钟。

  对于杜成而言,通往人间的大门关闭了。

  销户口。整理遗物。筹备葬礼。安抚岳父母情绪。接受同事和朋友的慰问。最后,看着一大一小两个人被推进火化炉。

  一切似乎漫长得像一个世纪。一切似乎短暂得像眨眼一瞬。

  只是,那套曾经拥挤不堪的一室一厅住宅,变得空空荡荡。

  二十多年后,杜成对那段日子的回忆总是模模糊糊,仿佛自己从里到外都被掏空,眼睛不在了,嘴巴不在了,脑子不在了,心也不在了。任何细节都没有留下来,好像那两个人从未出现过,更无从谈起自何时消失。他从来就是一个人,始终是一个人。

  唯一清晰的记忆是,马健在葬礼上抓着他的肩膀,泥塑木雕的杜成茫然地看着他。马健瞪着血红的眼睛,嘶声说道:“成子,成子……他妈的,老子抓住他了!”

  犯罪嫌疑人许明良,男,24岁,汉族,未婚,c市户籍,家住铁东区四纬路87—311号,个体从业者,在春阳农贸市场632号摊床以贩售生猪为生。

  经查,许明良早年丧父,中专学历,在c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一直在家待业。从1991年1月始,跟随其母在春阳农贸市场贩售生猪。许家有自用白色解放牌小货车一辆,而许明良自1990年6月取得驾驶资格。

  经过鉴定,许明良左手指印与“8.7杀人碎尸抛尸”案中所提取到的指印可作同一认定,许明良的左手食指上确有一道锐器切割痕。

  许明良到案后,拒不承认自己曾犯有多起杀人案。经过审讯,许犯最终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本案已移送至c市人民检察院,不日将诉至c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1年8月22日,c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尽管许明良杀人案9点才开庭,8点刚过,审判庭门口就被围得水泄不通。除了前来采访的媒体,还有很多闻风而来的旁听群众。然而,因为本案涉及强奸犯罪,所以,只有被害人家属及其他少数人员允许入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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