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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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如何,防患于未然。

  这日,他刚从堤坝上回到县衙,就见衙门前聚集了不少人,熙攘的人群中,一对身着素服的中年夫妇正跪地嚎哭,口称冤枉,周围百姓均面露同情之色。

  杨昭身后的衙役排开众人,上前喝道:“县衙门前,何人喧闹?”

  有的百姓认出了聂偿恩,忙跪地拜见,转眼间就乌泱泱地矮了一片。

  其中的素服妇人忙膝行至杨昭身前,喊道:“冤枉啊!青天大老爷,民妇有冤要述,求大人救救民妇的儿子!”

  说罢,从怀中取出一份状子呈上,衙役看了聂偿恩一眼,见他微微点头,这才接过了状子。

  原来这对夫妇乃是杏阳县辖下普安村人,户主姓张,人称张大户,他们有个儿子叫做张富贵,虚岁十八,今年正月被人一状告上衙门,称其逼/淫良家女王翠花不成,竟狠心将对方杀死,又弃尸江中企图毁尸灭迹。此案一出,衙门连夜审理,经过多方取证调查,确认尸检结果及各方人证口供相吻合,被上一任县令判处逼淫兼杀人之罪,押入死牢,只待刑部核审无误后问斩。

  事情过去几月,张大户忽然反口,称张富贵根本没见过王翠花,又如何对她行不轨之事?分明是张富贵路过水库,见王翠花落水,英勇地跳下水库将她救起,可救上来时她已经没气儿了,那些所谓的人证根本没看见他杀人,不过是撞见他与王翠花的尸体呆在一处罢了。没多久,王家人赶了过来,他们见张家家境富裕,便想趁机讹一笔,张富贵不肯,王家人竟然以怨报恩反咬一口,在王翠花的尸身上做了手脚,又与同村之人串好供词,将张富贵告上衙门!

  杨昭看完状子,眸光一暗,这张家人,有趣。

  县里出了人命案对县令而言是极为紧张的事,稍有不慎,丢官是轻的,项上人头都未必能保得住。

  鸿国凡徒刑以上的案子,经地方官员审清之后,上级官员会再度提审被告人,读示罪状,核审供词,如无误,将呈报刑部派驻各州的巡查官员,最终结案。

  如此严苛的复审制度下,没有任何县令敢于轻率行事。

  也就是说,如果实情真如这张状上所书,上任县令绝不会忽略这么多漏洞。

  杨昭上任以来,早已翻遍了县衙内存储的卷宗,他对张富贵一案心中有数,并没有任何疑点,而且此案二月定罪,案情早已呈报刑部,为何张家人此前未曾陈冤,反到此时想要翻案?

  他冷冷地审视着跪在脚边的妇人,见她目光闪躲,心中已有了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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