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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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是在贺政离开之后才熟悉起来的。

  以前是他成天跟在贺政屁股后面当小跟班,后来贺政走了,他捡了魏启落。就轮到死家伙成天跟在他屁股后面当跟屁虫。

  魏启落因为脸圆爱吃长得胖,被人称胖哥。这货有两大爱好。一是爱捡人,二就是爱给人起绰号。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臭毛病。

  乔冬欢躺在床上,靠着枕头,脑子里想的还是在广场上看到电视屏幕里贺政的情形。

  他咬着枕巾恨恨的想,这人怎么还有脸回来?怎么还有脸说什么在这里住过?既然已经走了,干嘛还要装出一副对这里恋恋不舍割舍不下的矫情样?

  十年杳无音信,他早就当这个人死了。这世上谁离了谁活不下去啊?

  来绅城赚钱就直接说来赚钱好了。怀什么旧?卖什么情怀?装得跟真的一样,谁不知道他就是个无情无义说话不算话的混账?

  也许是太过劳累,又或者真是日有所思。

  乔冬欢睡着之后居然梦到了许久之前的事。

  那时候他还是个六岁大的孩子。和外婆一起住在绅城一个小小的弄堂里。

  乔冬欢的外婆曾经也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后来家道中落。嫁了个小商人,生了一个超漂亮的女儿。

  可惜外公很早就死了。外婆就带着乔冬欢的母亲靠着外公的遗产过日子。

  外婆不是个安于现状的人。她一心想借着漂亮的女儿重回昔日衣食无忧的生活。

  于是给女儿找一个有钱有势的老公就成了她一生的目标。

  可惜乔冬欢的母亲却是个爱情大过天的女人。和住在弄堂里的一个寄宿的年轻人生出了感情。还未婚先孕生下了乔冬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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