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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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辞,你下次好好讲话。”

  宁檬先是懵了片刻,然后才追上前面已经走出去一大截的人,穿着跟他一样颜色的平底鞋,两个人看起来十分般配。这次,何辞没接话,只潇洒地一个抬手,就将跟上来的人搂在了怀里。

  没多会儿,他们直接从学校里的火车站坐到了伦敦,宁檬喜欢这座城市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它既方便又宁静。但凡跟大城市沾边的地方都喧闹市井,这里不一样,它四通八达却安静美好。

  如今,又多了一个理由——最喜欢的人在这儿。

  宁檬不知道为什么就要跑到伦敦来玩,大概是心血来潮追忆初遇。她见电影时间还早便预备先带何辞去一个有品位的地方,可是公交车开着好好的,司机却忽然刹车一踩,炫酷地挥手说:“今天就开到这里。”

  于是他们被丢在了半路。

  “我第3次遇到这种情况了。”宁檬垂头丧气,一瞬不瞬盯住空荡荡的红色巴士肆无忌惮地开远。说来也是运气不好,她不怎么常来伦敦,少数的几次还几乎都撞见了这种并不算大概率的事情。

  何辞倒是无所谓,他拍一拍女朋友的头,沉稳大气地说:“跟我走吧,打车。”宁檬顺从地把地址报了出来。

  站在目的地的时候,何辞笑了。他轻轻靠在一根涂鸦柱子上,曲起右腿交叠在左腿后面,舌尖抵着虎牙坦坦荡荡地望着宁檬手里的东西。

  这时候他的眼睛看起来任意又充满磁性,“多多,这就是有品位的地方?”何辞感兴趣地问,将四周又打量了一遍。大概是一条小吃街,食物很多人也很多,烟火的味道在空气里尤为明显,气氛——还算不错。

  “尝尝吗?”宁檬将一根沾了芝士跟肉汁的薯条举了起来。她不确定何辞需不需要,便没有冒失地递过去,只这么阳光潇洒地举着用眼神询问他,仪态也非常优雅。

  “其实这东西吃进肚子里感觉还蛮有内涵的。”

  宁檬说这话时,何辞已经半弯了腰,稍稍侧头就着她的手咬住了半根薯条。他一面继续往下咬着,一面抬起眼皮从容地问,“喜欢吃这个?”

  “喜欢,但是不经常吃。”手指上是他毫不遮掩的呼吸,宁檬都不敢动了,但见他给面子,还是非常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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