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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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要去做手术,可是肚子里的孩子竟然会踢她了,她拿着单子站在门口,最终仍是离开了。

  十月怀胎,她在一个冷到呼气成冰的日子里生下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娃娃,给他起名黎今。

  黎曼玲告诉黎今,只有今天的,才是握在手里的,你要珍惜。

  黎今一记就记到了现在。

  黎今记得小时候的日子很不好过,冬天的时候窗户会透风,半夜的时候西北风呼啦呼啦的声音很响,黎曼玲就会拿报纸糊住墙,一层又一层。

  也总是吃不饱,物资匮乏,黎曼玲挣的少,又不擅长煮饭,南瓜粥一喝可以喝一月。

  还有衣服,他记得衣服上总有打的很粗糙的补丁,那是黎曼玲在邻居的教导下做出的最好成品,可惜穿出去还是会被人笑话。

  孩子对贫穷两个字的理解格外深刻,但回想起来,似乎也从来没有怨过黎曼玲。

  他很小就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从未自卑,黎曼玲也是如此。

  在这个问题上,母子两人倒是表现出了如出一辙的自我。

  黎今当然知道黎曼玲是爱自己的,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怎么表达。

  在他五岁那一年,黎曼玲又遇见了邓思安。

  邓思安是黎曼玲的青梅竹马,在黎家大势未去之前移民国外,两人在那样的年代断了联系。

  再遇见的时候,邓思安衣冠楚楚,一表人才,而她已经是底层社会的一个平凡母亲,纤细柔嫩的双手有了一层薄薄的茧,只是身段依旧美好,容颜在滚滚红尘的磨砺中显出了一种特别的美,风情更胜以往。

  她美的很嶙峋,是一种让人过目难忘的气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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