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4 / 7)
“……”陶梦阮扯扯嘴角,她倒不是在意旁人追捧着司连瑾,未婚夫优秀又不是司连瑾的错,只是明明是司连瑾追着她喜欢的,凭什么谁都觉得她倒追的司连瑾!就因为司连瑾名声在外?不过听了赵锦竹后面的话,陶梦阮倒是有些惊讶,这年头姑娘家都矜持,便是葛婷中意岳临风,也没敢说出什么喜欢的话,赵锦竹这意思,她还专门跑去问过人家意思?
陶梦阮略微思索了一下,赵锦竹口中邻居家的书呆子。京城地方大,原主在京城住着也没有多少机会到处走动,不过那书呆子倒是不难猜,满京城出了名的书呆子就一个,便是云安大长公主家的嫡长孙,似乎是叫长孙琦的。长孙琦的娘红杏出墙,满京城少见的被休弃的贵女,他爹用情至深,后来没有再娶,就带着个儿子读书。
长孙琦的爹当年也是惊才绝艳的人物,结果满京城的人都笑话他看不住妻子,他也不知在意不在意,反正多年来几乎就没有出过门,却写了一手好字、好诗,一幅字能让许多人争相收藏。然而,他爹再是大诗人大书法家也没用,这年头结亲讲究家世家风,长孙琦虽然身份不低,但光光母亲被休弃这一点,就足够让许多人家挑剔,更何况长孙琦是出了名的书呆子、不解风情。
陶梦阮很难想象赵锦竹这种外面冷清,其实活泼爽直的姑娘会喜欢那么个不解风情的书呆子,要说都是读书人,宁阳郡主都知道司连瑾是个黑心的,黑心才子跟书呆子能一样吗?
“好姐姐,你就教教我嘛!书呆子今年十八了,再过两年就及冠了,到时若是还不开窍,大长公主也要做主给他定亲了,难道我还能真叫我爹给我提亲不成?”赵锦竹晃着陶梦阮的胳膊,“你就是不想说,给我支支招也行啊!要是他们家不来提,我爹肯定想不到将我嫁给书呆子的!”
陶梦阮被逗得噗嗤一笑,道:“你都说他是书呆子了,你喜欢他哪点啊!”
赵锦竹也不害羞,道:“当然是哪点都喜欢,我打小就喜欢他了,自我能翻过围墙,就每日给他送鸡蛋,可好几年了,那书呆子就是不开窍!”
“要不,你试试给他送酱肉?”陶梦阮给赵锦竹建议,“送了酱肉之后,送个扇坠、扇套什么的,他要是收下了,就表示有些开窍了,若是不收,嗯,你要不找你大哥帮个忙,演一场英雄救美?”
陶梦阮长这么大还真没倒追过哪个男孩子,前世都是别人给她送花送电影票,穿越之后,司连瑾给她送东西也很积极,最得她心意的就是那一对白猫儿了,如今还养在她屋里,她小弟缠着她讨一只,她都不舍得。是个人都喜欢别人送东西吧,不过男子跟女子的眼光不同,人家又是书呆子,赵锦竹送的字画什么的,大概是不如人家自己画的,还是像别的姑娘家一般编个扇坠、绣个扇套靠谱些。至于酱肉,她真的就是说顺嘴了,那不是刚刚在做酱肉嘛。
赵锦竹状似认真的思索了一番,一拍手道:“陶姐姐说得有理,我这就回去准备!”
赵锦竹做事从不拖拉,说走就走,起身跟陶梦阮告辞,又去跟葛氏和秦氏拜别,就匆忙乘了马车走了。陶梦阮以为她回去做手工去了,却不知,晚间收到赵锦竹送的酱肉的长孙琦感动得热泪盈眶,吃了好几年的白水煮蛋,终于可以换个口味了!
送走了赵锦竹,陶梦阮在屋子里逗了一会儿猫儿,便提了赵锦竹做的酱肉去孝敬亲娘。照理来说,葛氏应该会更喜欢她自己做的酱肉一些,但陶梦阮决定自己做的给司连瑾送去,便提了赵锦竹做的过来,反正赵锦竹的手艺更好些。
秦氏已经过了孕吐的时候,这段时间正是嘴馋的时候,胃口反而更好些,尝了陶梦阮带来的酱肉,十分赞叹道:“早就听说金裕楼的酱肉是人间一绝,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小妹,你几时能练出赵姑娘这手艺?嫂子可还指望在你出嫁之前多出两回呢!”
陶梦阮嗔了秦氏一眼,道:“我手笨,大嫂要求这么高,可能没机会了!”
秦氏也不恼,道:“那也无妨,等我家孩儿长大些,叫他去寻姑姑讨,他姑姑哪能缺了侄子一口饭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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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梦阮略微思索了一下,赵锦竹口中邻居家的书呆子。京城地方大,原主在京城住着也没有多少机会到处走动,不过那书呆子倒是不难猜,满京城出了名的书呆子就一个,便是云安大长公主家的嫡长孙,似乎是叫长孙琦的。长孙琦的娘红杏出墙,满京城少见的被休弃的贵女,他爹用情至深,后来没有再娶,就带着个儿子读书。
长孙琦的爹当年也是惊才绝艳的人物,结果满京城的人都笑话他看不住妻子,他也不知在意不在意,反正多年来几乎就没有出过门,却写了一手好字、好诗,一幅字能让许多人争相收藏。然而,他爹再是大诗人大书法家也没用,这年头结亲讲究家世家风,长孙琦虽然身份不低,但光光母亲被休弃这一点,就足够让许多人家挑剔,更何况长孙琦是出了名的书呆子、不解风情。
陶梦阮很难想象赵锦竹这种外面冷清,其实活泼爽直的姑娘会喜欢那么个不解风情的书呆子,要说都是读书人,宁阳郡主都知道司连瑾是个黑心的,黑心才子跟书呆子能一样吗?
“好姐姐,你就教教我嘛!书呆子今年十八了,再过两年就及冠了,到时若是还不开窍,大长公主也要做主给他定亲了,难道我还能真叫我爹给我提亲不成?”赵锦竹晃着陶梦阮的胳膊,“你就是不想说,给我支支招也行啊!要是他们家不来提,我爹肯定想不到将我嫁给书呆子的!”
陶梦阮被逗得噗嗤一笑,道:“你都说他是书呆子了,你喜欢他哪点啊!”
赵锦竹也不害羞,道:“当然是哪点都喜欢,我打小就喜欢他了,自我能翻过围墙,就每日给他送鸡蛋,可好几年了,那书呆子就是不开窍!”
“要不,你试试给他送酱肉?”陶梦阮给赵锦竹建议,“送了酱肉之后,送个扇坠、扇套什么的,他要是收下了,就表示有些开窍了,若是不收,嗯,你要不找你大哥帮个忙,演一场英雄救美?”
陶梦阮长这么大还真没倒追过哪个男孩子,前世都是别人给她送花送电影票,穿越之后,司连瑾给她送东西也很积极,最得她心意的就是那一对白猫儿了,如今还养在她屋里,她小弟缠着她讨一只,她都不舍得。是个人都喜欢别人送东西吧,不过男子跟女子的眼光不同,人家又是书呆子,赵锦竹送的字画什么的,大概是不如人家自己画的,还是像别的姑娘家一般编个扇坠、绣个扇套靠谱些。至于酱肉,她真的就是说顺嘴了,那不是刚刚在做酱肉嘛。
赵锦竹状似认真的思索了一番,一拍手道:“陶姐姐说得有理,我这就回去准备!”
赵锦竹做事从不拖拉,说走就走,起身跟陶梦阮告辞,又去跟葛氏和秦氏拜别,就匆忙乘了马车走了。陶梦阮以为她回去做手工去了,却不知,晚间收到赵锦竹送的酱肉的长孙琦感动得热泪盈眶,吃了好几年的白水煮蛋,终于可以换个口味了!
送走了赵锦竹,陶梦阮在屋子里逗了一会儿猫儿,便提了赵锦竹做的酱肉去孝敬亲娘。照理来说,葛氏应该会更喜欢她自己做的酱肉一些,但陶梦阮决定自己做的给司连瑾送去,便提了赵锦竹做的过来,反正赵锦竹的手艺更好些。
秦氏已经过了孕吐的时候,这段时间正是嘴馋的时候,胃口反而更好些,尝了陶梦阮带来的酱肉,十分赞叹道:“早就听说金裕楼的酱肉是人间一绝,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小妹,你几时能练出赵姑娘这手艺?嫂子可还指望在你出嫁之前多出两回呢!”
陶梦阮嗔了秦氏一眼,道:“我手笨,大嫂要求这么高,可能没机会了!”
秦氏也不恼,道:“那也无妨,等我家孩儿长大些,叫他去寻姑姑讨,他姑姑哪能缺了侄子一口饭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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