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0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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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君们收到第三封奏报:“至于吗?”

  “可能是风俗改变,开始日渐猖狂。”

  “还能怎么猖狂,把脚给砍了?接一个木棒?”

  旁边系着木头假肢的鬼差感觉有点受伤。

  总要眼见为实,就命江淮城隍挑两个脚最小的送来,那种死后自动恢复的不用,口说无凭。

  俩女鬼哭着就来了,听这个要求还以为阎君也好这口,本以为鬼神满腔正气能为人主持公道,原来也是这样的。

  轻移莲步进了大殿,哭着拜倒在地,口称参拜陛下。

  又含羞带愧的按照要求拎起裙子,露出诡异的小脚,看起来又尖又小,正常女人的一半而已。

  嬴政面色阴沉,想了很多:这人还有劳动力吗?能相夫教子吗?国家危难时,还能耕种、守城吗?收税时对这样的人是收还是不收?

  孔孟本来在无聊的沉思,忽然隐约听见有女人的哭声,就出来看看这又是什么苛政猛于虎。一看吓了一跳,残疾啊!

  阎君抱紧了自己的猫猫,捏捏他的猫爪:“送去医馆治疗。人间这什么狗屁风气,理应入刑。幸好我死得早!”

  不论是从仁爱,还是从国家需要劳动力的角度出发,这都是大错特错。

  叫狱尉们探讨一下该如何用刑惩治这件事。

  孔子见了特意写文章大骂这件事不符合孝道,尴尬的事情发生了,虽然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毁伤,但裹脚这件事也是父母的命令,在‘身体发肤’和‘孝’之间,到底裹不裹脚是互相冲突的。他干脆跳出这个逻辑陷阱,大骂发明裹脚这件事的人与禽兽无异,不仁,不爱人,不义,不遵理。

  和孟子荀子一起严肃批判这件事,直截了当的开除掉所有热爱小脚的文人的儒家门人籍贯并昭告整个地府,喜欢把人/被人弄残疾的人,就不要谈论仁爱了。爱好美色已经是道德问题!这何止是道德败坏,真应该让韩非子把你们抓去耕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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