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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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是没有办法,宁婉只能卖了自己,但是现在家里日子越过越好,她自然想让自己的亲事也与正常的女子一样——嫁一个喜欢的人,再不必委屈。

  何况她怎么能喜欢杨益呢?抛开杨家的乱事,宁婉也看不上他。一个男子汉,连说话都不大敢,每日只知道读书画画儿,哪里能给自己的妻儿撑起一片天地?她可不想再嫁一个事事都要自己操心的男子,就像原来的那个傻子丈夫。

  虽然赵太太曾经告诉过宁婉,其实成亲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就像她自己,虽然是虎台县的典史太太,样样都不差,在虎台县的太太里面总能排在前几位了,但细想成亲后再没有先前当女孩儿时快乐。

  宁婉也亲眼见了赵太太的辛苦、能干、为难、伤心、痛苦……甚至有时还觉得自己虽然嫁了个傻子,但事事能当家做主,而且傻子也不会做些让她难过的坏事,其实也不差。毕竟从没有经历过真正的亲事,她还是有些好奇和想往,“娘,我的亲事将来就让我做主吧!”

  虽然按规矩,儿女的亲事都要父母做主,但寻常疼爱孩子的人家哪里会盲婚哑嫁的?三家村这边,说亲的时候通常都是双方父母先有了意,然后男方上门到女方家里,而这时候女方都会让小儿女们见上一面,如果彼此看上了,这门亲事也就成了。

  因此宁婉要自己做主,于氏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且她一向认为自己的幺女特别能干,于是就应了声,“好,你自己的亲事你自己做主!”

  娘俩儿又说了会私房话儿,宁婉自是十分将娘放在心上,只愿娘过得好,将先前没有享过的福都享上一回。可是平心而论说起教女儿,娘其实差得多了。并非她不关心女儿,而是她没有那样多的见识。

  于氏生在贫穷的人家,闹水灾的时候被卖到了三家村,接着又在偏僻的山村里过了二十几年,她能教导女儿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说来说去不过是希望女儿将来日子过得好,至于怎么过得好,她其实也不知道呢。

  因此宁婉便笑嘻嘻地喊石头过来,两人陪着石头一处玩儿,直到石头困了就在宁婉屋里睡着了。娘正要抱着石头回屋,突然又想起一事,将石头重新放下,向宁婉说:“我刚刚竟然都忘记了,清儿真不像话,家里向她借钱竟然还要利息!要不是胡小先生在,我早不让你们写借据了!”

  宁婉反要劝娘,“借钱给利息还不是天经地义的?娘不要利息是因为我们是一家人,二姐毕竟与二姐夫是一家了。”

  于氏怎么也转不过弯,“那也不应该要。”

  “娘这样想,若是二姐不借我钱,我向别人借是不是也要给利息呢?也许给的还要更多呢。”

  理固然是这个理,但是于氏难得动了一次气,抱了石头回房后又向丈夫说了一回,宁梁心里早也不在自在,夫妻二人越说越不高兴,此后对二女儿就冷淡下来,至于二女婿,表面客客气气的,其实就是疏远了。

  刘五郎那样八面玲珑的人哪里觉不出?每日里依旧笑嘻嘻的,好听的话不要钱,只管一个劲儿地向岳父岳母说,他嘴又巧,脸皮又厚,而宁梁和于氏总归是老实人,再怎么也不好伸手去打笑面人,时日一久,表面上又平复了。

  而宁清呢,悄悄找爹娘哭诉了几回,“我自然也不想要小妹利钱的,可是刘家也有兄弟要借钱,我们硬是借给了妹妹,不立契书写上利钱,婆家那边哪里交待过去?”又流着泪说:“我和你们二女婿本就是公婆不疼不爱的,要是娘家再不容我们,我们可就走投无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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