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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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近在耳边,她的脸颊都能感觉到他说话间带出的几分热气,可是落在耳朵里,这话就像是裹着天边的白云,又绵软,又飘忽,罗甜觉得自己可能是多喝了两斤白酒,怎么好好的,就觉得脚下都发软呢。

  他说,“甜儿,我这么喜欢你,你为什么还不喜欢我呢?”

  傅锦朝是天之骄子,从小到大,唯有一个罗甜,能让他放下所有心思,丢掉所有面子,因为傅锦朝很清楚,在爱情面前,所谓的面子,根本一文不值。只要罗甜肯点头,他干什么都行。

  没有啊,我喜欢的啊!

  罗甜大脑中还负隅顽抗的最后一丝清明被彻底淹没,她下意识就在脑海中反驳了傅锦朝这句话。

  喜欢呀,为什么不喜欢呢!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因噎废食的人,她不会因为一个渣爹,就去否认世上所有的男人。

  傅锦朝好嘛?

  当然好啊!他毫无疑问地相信着她,包容着她,纵容着她。要说原本她对于被强制和傅锦朝“绑定”一事还有几分芥蒂的话,这几分芥蒂也早在两家做了邻居之后彻底被消弭。而她临走时傅锦朝一言不发送来的那一小瓶无数次救她于危难之中的鲜血,更是让她难以忘怀。

  她这一世没有在父母身边长大,可是她前世却是由爷爷亲自教养,骨子里,仍旧是个纯粹的老派。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恩与爱揉在一起,难以分离,亦无法割舍,像是依树而生的藤萝,相守一生,直至死亡。

  就如同她跟傅锦朝,她于他有恩,他亦于她有恩,两人早已在不自觉的时候将对方的命运缠绕进自己的命运之中,由恩生欢喜,再生爱,重重叠叠,从此再不分开。

  “喜欢呀。”罗甜的嗓音清脆,这时候的话却多了几分缠绵软糯,尾音像是有个小勾子一样,勾得傅锦朝五脏六腑都发疼,也作痒。

  她说喜欢,她说喜欢,她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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