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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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谢夫人年纪还不算太大,至今管家权都握在手里牢牢地,估计是不会轻易给陈芸二房诸人身契的。

  若是儿媳妇没有那些下人的身契,整个二房就还是谢夫人总体把握,对于媳妇也能拿捏一二。

  所以,像明月,曲嬷嬷这些人,陈芸手中没有身契,要处置下人就要绕个圈,威逼利诱,或者小惩大诫。再严重了就得回禀谢夫人,听从谢夫人的安排,始终不自由。

  而陈芸最不喜欢的,偏偏就是被掣肘。若是在自己的家都不能自己做主,哪还有什么意思。

  因而,她入主二房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拿到二房所有下人的身契。

  到时候身契在手,那两个通房丫头和春水,春池,就想怎么处置都可以了。

  “这……”

  谢夫人没想到陈芸竟然想要身契,十分的不高兴。

  第23章 万更

  对于谢夫人的立场而言,给不给儿媳妇下人的身契,是有约定俗成的一套规矩的。很多人当家主母都这么干,她自觉也不算特殊。

  若是进门多年,做媳妇的人又贤惠大方,掌家理事都没问题,还给她生了大胖孙子,儿子房里一片祥和,这种情况下,谢夫人自然是会把身契当做信任和奖赏一般交给媳妇。

  而且,越是体面讲究些的人家,做婆母的就越是不能明面上磋磨儿媳,人活一张脸,起码为了自己的名声,也不能做得太过了。

  但是婆媳自来不同于一般的关系,对于刚进门的媳妇,做婆婆的又都还要再调,教一番,立立规矩的,这样才能树立自己的威信,毕竟一个家中,真正的管家主母只有一个。

  这种情况下,原先伺候爷们儿的下人,特别是侍妾的卖身契,就是很好的拿捏媳妇的手段了,也很能考验做媳妇的到底贤不贤惠。

  “娘,你可不能把身契给她!陈氏可不是个贤惠的,刚进门就敢克扣明月的份例!以后二房的下人还能有人好好伺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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