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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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狼犬要殷勤讨好,一双眼宛若亮星,烁烁扑闪。

  蔚明真侧眸投去,心底一颤:“……”无声半会,才别过头,轻声说,“《闺女》。”

  “《闺女》?”卫珩傻眼,他听着,几分耳熟。

  细细想了会,猛地轻拍手掌:“噢!是他写的啊……”

  自顾自说道,卫珩又忽地脸一僵,他记得。

  那人叫傅榴,还年轻,之前曾做过师爷,能说会道,后头……像得罪了什么人,主动辞了师爷一职。

  谁想,这傅榴倒厉害,写起小说本来,起先是一些怪志,之后,便是关于一些男女情爱的,是许多贵族少妇心头之好。

  那本《闺女》描写的是一位千姿百态的多面少女撩遍众男仍维持清白之身,在许多勋爵贵胄公子哥的追求下,不愿为妾,几经波折,最终嫁给一老实人为妻的故事。

  为什么卫珩会记得如此之详细呢,因为,他兵营里一兄弟的妻子,有一日枕头底下压着一本书被发现。

  正是这本过程惊世骇俗,结果平淡安逸的《闺女》。

  那会那兄弟还郁闷,因他那媳妇说,他就是她的老实人。

  他一听,脸色不单没好转,还更不好了。

  这意思,他媳妇是先踏遍草丛才落在他身上的蝴蝶?

  他那兄弟直接说了,他媳妇就生气,不准他上床,将他赶出去。

  卫珩听了,只觉是个有趣故事,笑笑就没放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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