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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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九霄带女友到海边的一座花园洋房餐馆去吃饭。

  路上,越纤陌略带好奇地问他:“你不是不答应和言御庭谈生意的吗?最后为什么答应与他合作了?”

  方才在那家下午茶茶吧,陆九霄原本是拒绝与言御庭合作的,甚至还劝言御庭要好好想一想,但是到了最后,她一个闪神,他俩居然神奇般的搭成了协议,并订下了商谈合作的日子。

  越纤陌觉得好不可思议!——男人都这么多变吗?

  陆九霄一边开车,一边伸手握了一下女友的手,微翘着嘴角说:“他自愿送钱给我赚,我如果往推,他还是要把钱送去给别人,对于沐蔓妃他肯定没这么容易放手,既然他钱多,那就都让他砸我这里好了,便宜谁不是便宜。”

  越纤陌对于他这种商人调调极是无语,半晌才道:“那你和夜明还是好朋友呢,而且夜家貌似和你们关系还不错,也有生意上的来往,你这样做,下次咱们再见夜明的话会不会很心虚啊?”

  陆九霄拍了拍她的头:“傻瓜,生意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夜明才不会把这些事放在心上,我们先坐山观虎头,反正无伤大雅。”

  越纤陌正要说话,陆九霄却道:“宝贝,提他们太煞风景了,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同不同意我们举办订婚宴的事?”

  说起这事,越纤陌也蛮郁闷,订什么婚啊?两个人过日子,把户口本往民政局一放,悄没声息的把证一扯,回头再请亲朋好友吃吃喝喝一顿,就表示我俩在一起了,多好啊!

  然而陆九霄这个奇葩他却想为他们俩举办一个盛大的订婚宴,以昭告天下他们在一起了。

  自打他们俩发生关系之后,他便一直在琢磨这件事,并已经想到订婚的环节去了。

  越纤陌自愧不如,她是个崇尚低调生活的人,喜欢徐志摩的那种“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然则陆九霄却是对生活有各种追求,越是缤纷灿烂,越是色彩斑斓他越喜欢。

  这大概与他的腿受伤,坐过轮椅的那段经历有关——也许曾经因为不能动,受制于一方轮椅,所以他现在特别珍惜所拥有的一切,连一些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小事他都想积极参与,以证明自己存在过。

  所以无论是陪女友看电影,逛集市和小街,或者陪父亲一起训练几只狗儿,他都不厌其烦,乐意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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