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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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深的道理,他希望四个孩子好好思考,读书人,不该是这样的。

  谭振学的这篇文章写得不错,不知是否紧张所致,立意过去浅显了,不是平时的水准,谭盛礼眉头紧皱,虽不曾说话,谭振学却心生惭愧,若在进士面前就失了水准,他日金銮殿上,他不得表现得更差劲,他虚心道,“父亲,儿子错了。”

  “重新写。”这篇文章,除去文采和流畅度,童生随便能写得出来。

  他又翻了翻谭振兴他们的文章和诗文,指出不足处让他们修改,讲了两道算学题就回屋了,乞儿坐在桌边练字,乞儿喜欢写大字,笔画歪歪扭扭的,但长进很大,尤其是自己的名字,写得很圆润饱满,和其他的字截然不同,他把写好的字给谭盛礼看,以前每日五个字,现在每日二十个字了,今天的还没教。

  谭盛礼接着上次的往下教,他先看乞儿写,不好的地方给他指出来。

  乞儿写字很认真,不多时就写好了,他翻出《论语》书上的文章,问谭盛礼那个字怎么念。

  “譬如为山,未成一篑……”谭盛礼念给他听,他自己跟着念了两遍,问谭盛礼,“谭老爷不教我读书吗?”

  晕黄的光下,乞儿脸蒙上了红晕,他小声说,“老夫子都教我读书。”

  “乞儿想读书吗?”谭盛礼握着他的手,教他写譬字的笔画,乞儿垂眸,修长的睫毛在眼睑投下圈黑影,诚实道,“我不知道。”以前他偷偷去私塾,感觉读书很好玩,老夫子授课很有趣,他天天都想去,跟着谭老爷后,他觉得读书比他想象的要复杂,很闷,很无聊,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

  “没关系,以后就知道了。”谭盛礼语气很轻,慢慢教他写了两个字,停笔后,乞儿乖乖收拾纸笔去旁边写字,谭盛礼则开始做自己的事:抄书。

  年后就乡试,这次进士来是最后次机会,慕名而来的人很多,书院周围人满为患,读书人不论老幼,早晚在外边候着,就怕自己的文章得到进士老爷亲睐错过面见的机会,满怀着期待和激动,每过两刻钟,会有书童出门喊名,喊到名字的欣喜若狂往里走,没喊到名字的继续在原地等候。

  那些人里,年纪最大的已逾四十,年小的不过十四五岁,和谭振业他们差不多大。

  谭振兴他们挑着水来时,书院前的读书人不逊昨天,茶铺的生意更是红火,他们没有进巷子水就被茶铺要了,水价升至七文,茶铺要了两桶,谭振兴挑着水过去,就看到了铺前坐着的几个人,不是上次奚落他们的又是谁?几个人换了身装束,素净许多,脚边放着书箱,里边有笔墨纸砚,似在讨论这什么,脸上表情变幻莫定,像茶楼唱戏的,谭振兴不欲和他们多聊,把水倒进老板备的水桶,拿了钱就欲走人。

  结果,上次被他挤兑得拂袖走人的读书人发现了他。

  “这位兄台……”读书人穿着身月白色的长衫,气质温和,说话亦客客气气的,谭振兴不好冷脸走人,嘴角噙笑,微微颔首道,“不知所谓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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