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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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想着,去b市找神格碎片,让休伊斯恢复人身的愿望就更强烈了。

  虽说b市的boss看起来很凶猛,可能是三个boss里最难啃的一个,但谁叫这里人少呢?有些东西,沈沐可不想展示给别人看。

  比如说,同行的这只豹子。

  很快,就要到b市了。

  ***

  “为什么我们要来这种鬼地方?真他妈晦气!”一个身材高大、面容粗犷的男子骂骂咧咧,粗鲁地折断了一支美人蕉的花茎,吸吮着内里的甜汁,“老子都快渴死了!谁说这里有条河的?”

  “渴了你就少说两句不行吗,浪费口水。”走在一旁的女孩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又讨好地看向另一个男人,“你说是不是,郑哥?”

  “嗯。”

  男人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

  “呵,小白脸。”

  “你凭什么这么说郑哥,哼!”

  这是支全副武装的小队。

  即便风尘仆仆,但自有一股彪悍之气。

  从他们的交谈来看,领头的毫无疑问是姓郑的男人,他眼神坚定、步伐沉稳、手脚有力、动作干脆,看得出战斗力不弱,并非,十分难得的,长得很帅气。并不是说这年头帅哥少,只不过,能打的帅哥就不多了。

  这就是沈沐受到狂热追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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