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3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陆煊伸手去拉她,却被顾晼甩开,也许是用力太大,使得顾晼身子后仰,往后退了两步。

  马路上有车辆飞速而来,车灯闪亮,陆煊面色一白,眼露惊恐,“晼晼!”

  作者有话要说:  我要说一下。女主的做法是违法的,不可取的。即便她栽赃没有成功,但至少买过交易过。

  有读者说,让她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这样,此文我就写不下去了。

  所以,我没有这个打算。给女主一个机会,让她走出来。

  你们可以把这看成是主角定律。可能有人会说,凭什么主角做错了可以被谅解,配角就要承担责任。但世上本就是没有绝对的公平,现实中本也有很多这种事存在。

  有不少文写各类炮灰配角逆袭,但是其实在这类文中,本身配角和炮灰已经成为了主角。多少也是有一些主角定律在类。

  所以给你们排个雷,如果觉得女主因此没有受到法律制裁而不高兴的,你们就当我是三观不正吧。

  及时出坑,现在还来得及。之前也预告了,有毒,是真的有毒。

  当然,男主的做法其实很好理解。一般正常人来说,如果是别人犯这种错误,事不关己,会高高挂起。

  但若是亲人爱人碰到这种事,大多会想办法维护的。肯定也有个前提:伤害没有造成,在没有受害者的情况下。而一旦伤害造成,出现有受害者,那么即便想要维护也不可能盲目维护了。心里总归会有个底线。

  而我之所以没打算让女主去自首,也没打算让男主揭发,一个是为了剧情发展,这样的发展不符合言情文的走向。最重要的一个还是,一切未遂,女主还只是买个了不该买的东西,虽然错误造成,但是伤害却并没有造成,一切还来得及。

  其实,我本身在大纲里面是打算让女主亲自上阵设计“引诱”何明义,用小三出轨之类的言论来打击的。但觉得有点恶寒,因为女主和何明义虽然没有父女血缘,但是女主心底一直认为是父女的。这样感觉不好。二来是因为写着写着发现如果仅仅只是这类的丑闻不足以打败一个像文中刻画的这么高大上级别的导演。三来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想到了这种最能毁人构陷人的方式,然后就写了这么一个方式……于是,就这样了……

  o(╯□╰)o

  另外,有个噩耗要告诉大家。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