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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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段文字主要是谈“天”说“地”,最后又引伸出一个“王”字。“王”代表人,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始终将“天、地、人”三者并列共论,而人居在其中。为什么呢,因为中国文化最讲“人道”,人文的精神最为浓厚,最讲究人道的价值。现代人也常谈论人生的价值,但人生的目的意义是什么?人从何而来,又向何处去?人与天地是什么关系?等等这些人生最大的课题,人们多是若明若暗,甚至茫然不知,结果碌碌一生,带着遗憾而去!

  若以《易经》的话来说,人生的价值正在于“参赞天地之化育”。人生于天地之间,匆匆数十年,晃眼即逝。生为人身,确实来之不易,天地之赐予,父母的养育,其意义绝非只是为了活命,还有更深层的含义。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佛家称之为“娑婆世界”,意思就是“堪忍”。天地间的阴阳制化,自然因果规律的作用力,造成了人生一世的许多缺陷,很多麻烦。人只有顺天道,修道德,明白人与天地的基本规律,主动地去运用阴阳,便能创造一个和谐圆满的人生,弥补自己曾经造成的缺陷。

  道为宇宙之源,天地万物之根,故天下唯道最大,唯道最尊。为何又言天大、地大、王亦大呢?天地圣王虽然都在大道之中,然而天之高远,地之博厚,圣王之继天立极,亦不为小。所谓“天大”,天高而远,无所不盖,施风化雨,养育群生,故可称其为“大”。所谓“地大”者,地广博厚,顺天之道,承载万物,山川河流,动植飞潜,万物众生,皆得地之抚养,故可称地为“大”。所谓“王亦大”,王者人也,又指治世之圣人。天地人三才,人立其中,人为万物之灵,故为“大”。圣王继天立极,集天地人之道于一身,以道治天下,立人伦至理,以教化天下,所以圣王能尽天地人之道,与天地人合为一体,故圣王之道亦大。

  宇宙间虽有“四大”,而“王居其一”,是说人类虽处在三才之中,但不明天地,不修大道,就难与天地同其大。唯有有道的圣人,可以聚合道、天、地、人于一身,四而合一,故曰“域中有四大,王居其一”。“域”是代表广大的宇宙领域。太上所说的这“四大”,与佛家所说的“四大”不同。佛家的四大,就是物质世界的四种组成因素:地、水、火、风。道家所讲的“四大”,是“道、天、地、人”。太上将人与道、天、地相提并论,可见人的生命价值之可贵。四大中人的代表是“王”,王者“旺”也。是说人与天地相通,人身就是一个小天地,人具有天地之灵,只要持修大道,即可“参赞天地之化育”,得天地之助,与大道合同,超越自然界阴阳五行对人的拘缚,在天地间自由穿越,成为与道、天、地合为一体的“大”器。唯有人具有成为“四大”的条件,而动物、植物界与人尚差一个台阶。人既贵为“四大”之一,若白白浪费了一生,岂不可惜!

  【人法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四句话,不仅是做人做事的法则,而且是修真证道的法则,这是太上千古不易的密语,是老子思想精华之所在。所谓“法”,可作为动词,是效法、学习的意思。如何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从古至今,有多少人都作过阐述和解释,但所站角度各有不同,理解也可有所说,但真正从人体生命科学研究和修真实践学方面来说,还没有人对它进行解析过。从修真的角度去理解,玄灵修真理法学认为,这四句话所阐述的真义,是修炼的四大复返先天的过程和阶段,直接言明了人如何回归自然,如何天人合一,以高度的概括和精辟的语言,深刻地揭示了后天复返先天自然大道的修证法则。这个先天大法理论体系可贯通为:“我法母,人法地,人法天,人法道,人法自然”这五大阶段。如果从功内解析,也可以把它称为:“我法于母,人法于地,神法于天,仙法于道,圣法于自然。”这就更详细、更准确地说明了修炼的层次和等级的差异,更完整地描述了由后天返先天、由低层向高层的人天合一境界迈进的过程。

  在没有进入“人法地”阶段之前,必须有一个“我法于母”的过程。人体是由父母精血而成的后天之躯,从父母身上获得先天真一之炁,全息性地继承了父母系中隐显生理组织结构遗传的基因信息,经过母亲十月怀胎,降生落地,来到人世间。得到母乳的哺育,完成了由婴儿、孩童、少年至青年的发育成长过程。可以说人身的一切都是父母所给,由父母之情所生,由父母养育而成长。正如空净师所云:“父母一念人成形,菩提原是觉有情。悟彻人根证大道,宏志方能登云城。”人降生之后,已由先天转为后天,尘世的繁劳,欲心妄念的损耗,使婴幼时期的先天状况逐渐消失。中年之后,先天真炁已变得残缺不全。人体生命要复还先天,只有通过修炼,夺取先天真一之炁,使生命质量逐渐复返到娘未生前的婴儿先天状态。

  修炼“我法于母”,要在修心养性、摄身养生等方面,效法母性的仁善慈爱之心。母爱是伟大的善德,要像母性爱护子女一样去爱护天下众生,爱一切万物,做一个真正的善人、仁人、有益于人民的人。修炼者本应继承父母仁善之心,不断克服人心之私,完成后天主观意识的改造,在三元回归和三源再造领域,完成“法于母”的过程。同时在命体方面,经过修爻补漏,逐步完成生命再造,达到在母腹中的先天乾健状态。

  “人法地”,是修真的第二步工程。人如何效法地母呢?大地驮载万物,替我们承担了一切,提供了一切,人体生命的生存,全赖大地来维持。吃的是大地长的,穿的是大地生的,衣食住行所需,无不是得之于大地母亲。可是人类回报给大地的是什么?只不过是污水粪便之类的东西,死后又把又脏又臭的腐烂了的脓血和败坏了的朽骨,埋在它的身上,破坏污染她的躯体。人如此对待大地,而大地毫无怨言,不但生生不息地长养万物,而且还承担了一切万物的罪过。人难道不应该效法大地这种大公无私,无所不包的伟大精神吗?

  《易经》“坤”卦形容大地的伟大为“直”、为“方”、为“大”。大地永远顺道而行、直道而行,包容一切,不改其德。也就是佛家所说的“大方广佛”。人类效法大地,还要学习地母勤奋不息的精神。地球一刻不停地在运转,只消一分一秒停止运动,人类与万物都将完结。人类效法地球,就应该像《易经》所说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地永远是健在地前进,所以人要效法它的勇往直前的“德行”,像地球母亲那样博大的胸怀,以宽厚的仁爱,赐予人类与万物以生存的环境和养命的条件。人类在大地母亲的怀抱中,完成自己生命的历程,地球母亲的恩德大无边。但人类对大地母亲多有不恭,不感地母之恩,破坏地球生态平衡,疯狂掠夺地球资源,残酷地害其生命,这等于挖地母的心。

  地道之德,安静而柔和,广博而宽厚,种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负载万物,养育群生,劳而不怨。有功而不恃,慈养万物而不图报,地母之德大矣哉。人顶天立地,得天之恩赐而立命,受地母灵气的滋养而立身,人须臾不能离开地母的怀抱。故应效法地母安静之德,修心养性,心无妄念,身不妄动,意不妄思,事不妄为。遵循地道的法则,得地母真静的本体,修身而复命,返归到至柔至静的状态,完成复返先天的第二步功夫。

  地球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有山川大海万物,还有肉眼不可见的地脉、南北极中轴脉和地球核心等许多结构,这些结构在人体一一都有对应。因此,人体要复还先天,就必须使体内生理组织结构效法于地球母亲,将经络系统、经脉系统、轴心系统都要修证出来,与地母同质同频,与玄源质性系统同频共振,这样才能超越地球引力的制约,像地球母亲那样,源源不断地从宇宙获取能量。

  “人法于地”是一个科学的修炼层次。比如人体百分之七十都是水,这与地球情况完全相符。地球以水养育着群生和万物,水是生命不可缺少的物质。人体内的体液就是一种水的特性,是人体生命的重要质元物资。由此可知,修炼“人法地”的科学性是非常完整的。如何法于地?首先要修“十二经络”,其次要修“八脉道”,这样就可以从生理组织结构上,完成“人法地”这个层次的先天变化过程。

  【地法天,】

  在完成“人法于地”层次后,如何使体内之气上升到光?如何在信号源、能量源上得到玄源系统的帮助?这是修真进入另一个层次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功法的修炼者,无论其体内之光有多高,也很难超越地球引力的制约,只有达到“人法于天”(神法于天)的层次后,通过自己的性体才能实现这种超越。通过性体的正修,心的正修,不离正道正法之轨,方可进入天(仙)道层次修证,最终取得正果,登上大成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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