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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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值一提啊不值一提,第一女主碾压了大半部小说各种款式女配的颜值,到了魔尊这里就成了不值一提,可见魔尊得帅到多惊天地泣鬼神。

  只一点让无数读者无语的是,魔尊出场,不管是冰天雪地还是温暖如春,长年火红色狐裘不变,也不知道他和红狐狸有什么仇。哪怕无数读者叫嚣着,让作者大大给人家魔尊换件装备,作者依旧如故,从开始到最后,坚持狐裘不变。

  林徽真坚信,魔尊十有八-九是个绒毛控。

  不过说起来,好好一个bg小清新种马文,写这么一个颜值碾压所有妹子的魔尊做什么?多少官配粉都倒戈在魔尊脚下,跪求主角收拾收拾嫁到魔宫去……一想到自己现在就是主角,林徽真就不禁打了个冷战。

  他可是个笔直笔直的男主角。

  呸,他怎么想到这里来了!

  啪啪两下将自己乱七八糟的想法丢到一边去,林徽真专心跟大哥见朋友。

  平日里他大哥虽然大剌剌的,但经过他的培养(??),他大哥该有的警惕戒备心一点也不少。这么多年,大哥一直在外头闯荡,肯定认识朋友一二,但能让他带回家的,这位是第一个。

  好吧,这次是杨毓忻自己主动上门来的。

  不过,前段时间,林徽末确实邀请过他,只是杨毓忻自己没有应下而已。

  这个时间点,杨毓忻对林徽末无疑是有几分看重的,但远没有两年后的程度深。最多会在他来的时候招待他一坛子美酒,再多的就没有了。

  但如今……

  他已经不想再失去了。

  敛去眸中的冷意,杨毓忻转过身,只像平日里那般,神情淡淡地看向林徽真。

  林徽真……林徽真卡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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