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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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当时大概花了两个月时间就到差不多现在的规模了。”逆鳞说。

  “……你当我没说过。”千里一阵心酸。好累,他再也不想跟土豪聊天了。

  “不过,”逆鳞话锋一转,“我看好你们。”

  “啊?”

  “很期待你们接下来的表现,”逆鳞说道,“加油。”半晌,他主动终结了这段对话,“再见。”

  通话结束。

  千里站在原地呆了呆,他承认,逆鳞是他见过脑回路最神奇的人。通常被他阴过的对手,无不对他咬牙切齿、恨铁不成钢,他们的情感无法接受自己输给了一个使用旁门左道战胜自己的对手。对此,千里早习以为常了。逆鳞呢?看似冷若冰霜、高不可攀,跟熟人打个招呼都懒的那种,却特意打个电话来,告诉千里,他看好他们。

  逆鳞自己最清楚,这一切的原因很简单。

  他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只不过,是逆境中的自己。

  LDM的芸芸众生中,暂时而言,最值得逆鳞在意的,只有三个人。

  天狼,女王,千里。

  一开始,逆鳞以为天狼和女王是同一个类型的玩家,越到后来,越深刻地感觉到他们之间的区别,但无法改变的是,他们身上独有的特质都令逆鳞难以望其项背。是的,逆鳞坦诚自己做不到,好在他没有强迫症,人总有其所精与所不精,他只要以自己擅长的方式去做好应该做的事就行。

  尽管表面上,千里嘻嘻哈哈,吊儿郎当,可数次交锋下来,逆鳞看懂了,千里和他是一样的。他们都以一种很认真的态度去对待游戏——他们独有的认真。和大部分玩家不同,他们甚少意气用事,也甚少被偏好和情感左右,他们唯一的偏好就是他们的目的。他和千里的共同点是利用一切能利用的环境和条件,使用最合适自己的方法去取得最终的胜利。人人都说吾名之族猥琐,唯有逆鳞明白,不是千里喜欢猥琐,而是猥琐是他们唯一的出路。逆鳞一般不猥琐,是因为没有这必要,他拿着一手好牌,他可以打得理直气壮,反正怎么打都是赢。他不止一次地设想过,如果他处在千里的位置,手下是一支称得上乌合之众的队伍,没有任何资源上的优势,要不断地面临以寡敌众、以弱敌强的境况,他又会怎么做?

  恐怕,他也不会比千里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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