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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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兰给了为娘五两,给了媳妇五两。”

  “快给我瞧瞧!”

  高氏站起来去开了床头的箱子,从小箱子底下掏出来那一锭五两的银子,林根生两眼放光,一下子就抢了过去,拿在手里爱不释手,翻来翻去地看。

  他喃喃道:“好多年没有看见过这么大一锭的银子了……”

  等到他的眼光从手中的银锭上挪开,他再看向景兰时就是一脸笑了,他说景兰这一次看来是因祸得福了。一不小心就掉进了个福窝里面,看来当初跟沈家签卖身契是最正确的决定,这下子林家人有指望了。半年十两银子,一年就是二十两银子,林家人就算不种田了,这些银子都够一家人花了。

  景兰听他说话,越听越有气。

  看起来,他这个便宜爹觉得景兰在沈家当丫鬟得的工钱全部都该交给家里,而且连林家人不用种田的话都说出来了。她就想问他,自己辛苦挣的钱都交给家里了,家里都给花了,以后她年纪大了从沈家出来,到时候她又该怎么办?

  没有积蓄,不挣钱了,她的便宜爹会不会嫌弃她是个累赘,把她再卖了,卖给人做继室,卖给人做妾,再从她身上捞一笔银子?

  景兰差点儿朝着他脱口而出,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人,我还是你的亲生女儿吗?从刚进门时到现在,那脸变得跟翻书一样。

  可惜了她不是原主,不会愚蠢到认为要孝顺家里人,就要把自己挣下的辛苦钱全部上交,就要为了这所谓的亲情,把自己骨头渣子都榨干用来供养家人。

  孝顺原主的父母,对原主的弟妹们好,她会做,但是她绝不可能按照她这个便宜爹想的那样做。

  先顾上自己,再顾及家人,她就是这样自私。

  她决定了,以后得的工钱每年往家拿五两就够了,剩下的十五两她自己要攒起来,以后用来做买卖赚钱。

  景兰直觉进了金陵城,会比在清溪村多很多机会,可以赚到钱,要赚钱肯定是需要先要有本钱。要问她为什么要赚钱,当然是想以后做个良民时成为有产者,过上她希望的富足的生活,而不是回到清溪村去做农妇,或者给人家当继母当妾。

  林根生见景兰在自己说完话之后一直没吭声,还紧紧地抿着唇,看起来不高兴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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