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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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丑双手撑在大黄蜂的车前盖上,歪着脑袋看向妮娜,开口道,“那个蝙蝠仔有什么好的?要不是因为他的话,我早就偷渡去曼哈顿找你玩了。”

  小丑之所以用到了“偷渡”这个词,完全是因为哥谭这个罪恶城市出现的罪犯实在是太多了,而小丑更是让人闻风丧胆排行榜上的no.1,所以哥谭警方将他列为最危险分子,严禁他自由出入哥谭。

  很显然,这不仅仅是哥谭警方的意愿,更是哥谭附近城市的政府们联手施压的结果。

  好在小丑总爱找蝙蝠侠,基本上都在哥谭市里作乱搞事情,所以这条禁令基本上没有什么用处。

  但是这一切在小丑碰到妮娜之后就发生了改变了——

  常年喜欢在哥谭搞事情的小丑居然要把事业发展到纽约曼哈顿了,而且瞧他摩拳擦掌的架势,很明显就是要干一票大的。

  按照蝙蝠侠对哥谭的控制欲,绝对少不了监控小丑的,所以在监控到他打算偷渡去曼哈顿的时候,蝙蝠侠第一时间就出手了,不然的话按照小丑的能力,想要偷渡到曼哈顿还真的不是一件什么难事儿。

  这次要不是妮娜主动来到哥谭的话,小丑指不定还没有机会见到她呢。

  而妮娜虽然不怕小丑,但是却也知道他确实是一个疯子,所以听到他这么说,就特别老实地说道:“听到你这么说,我觉得蝙蝠侠先生哪哪儿都超好的!”

  按照小丑搞事情的能力,如果他真的到了曼哈顿的话,那么死伤绝对少不了的。

  不要说小丑如果到了曼哈顿,他要是真的动手的话,复仇者联盟的人可以直接杀了他,因为他们不像蝙蝠侠,没有不杀的原则。

  但是试想一下,杀掉一个小丑,能够救活那些无辜死去的市民吗?所以选择牺牲无辜的市民来换取一个杀死小丑的机会,妮娜宁可不要这个机会。

  “cutie。”小丑听到妮娜的话,整张脸忍不住冷了下来,“你这么说我可就不太高兴了。”

  小丑这个人本身就有点儿神经质的,他能够上一秒就和你谈笑风生,下一秒就直接拧断你的脖子,这也是让人恐惧他的原因之一。

  毕竟神经质很可怕,更可怕的是高智商的神经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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