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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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桥翻着录好的口供,孙刚交代了实情,胡韵死那晚,他进去过,但他只是偷走了小蔓卧室的一笔现金。

  孙刚一直不搬走,是因为小蔓,他喜欢她,像个偷窥狂一样偷窥她的所有。

  花莲小区的房租太贵,孙刚压力大,他有犯罪前科,以前是偷窃,被抓后受到相应的处罚,不得已才又一次干出入室偷窃的违法行为。

  由于孙刚对小蔓的生活很熟悉,所以他知道小蔓的备用钥匙放在哪个地方。

  孙刚说当时他一进去,就有一种错觉,好像觉得有双眼睛在看自己,那种感觉很强烈,也特别毛骨悚然,所以他没敢多待,也没按照事先想好的那样去碰小蔓的贴身衣物,拿完钱就匆匆忙忙跑了。

  胡韵的尸体被发现在小蔓家,孙刚才知道原来不是错觉,自己进去时感觉到的那双眼睛就是凶手,对方是在他前面进去的,早早藏在某个角落里。

  这几天晚上,孙刚都开着灯不睡觉,一是害怕,二是忐忑不安。

  小蔓的死给孙刚带来极大的悲痛跟极大的恐慌,那个人能接连杀两个人,安然进出楼层,是不是下一个就是自己?他担心对方以为自己看到了什么就杀人灭口。

  孙刚告诉石桥,其实他什么都没看到。

  以上是孙刚口供的全部内容,看起来并没有可疑的地方。

  上午十点不到左右,赵云醒了。

  医院立刻通知警方,赵云的口供很快送到石桥手上。

  根据赵云交代,昨晚她口渴了出来倒水喝,发现阳台的小狗不舒服,像是误吞了什么东西就吓得急忙抱去医院,当时赵云走的是后门,比较容易打车,她快走到29栋时撞到了一个人,下意识的抬头,自己就被捅了一刀昏迷过去。

  赵云说光线暗,她看不清那人的脸,只闻到了香水味,很浓,是个大牌子,还说她因为方如的关系,以前遇到过住在28栋的小蔓,对方身上用的香水就是那个味儿。

  这份口供仅仅只是证实了其中一个推测,没有提供实质性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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