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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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的我,东躲西藏,每天忙着如何拽住达官贵人的裤脚,假哭着对方的马车是如何撞到了自己,又是如何忍着对方的毒打捡拾地上的铜板。

  我把这当做一趟营生,自认为和那些沿街下跪的乞丐有所不同。

  我是用劳力当沙包换来的铜钱,与他们乞讨来的不能相提并论。

  那些世家子弟都是家里有点委屈就脾气暴躁得不行,正好我充当了出气包,打我给钱,他们也不差这点。

  当然现在的我再也不用给人当沙包就能买得起满满当当一书柜的话本了。不仅如此,招招手还有丫鬟贴身伺候。

  我被人领回来当花锦绣已是过了十年,虽人人都待我毕恭毕敬,我却还是怀念当年的那轮明月,当年的那栋楼,当年的那红烛青纱帐。

  说到底,还是忘不了那个人罢。

  我当乞丐有多少年,喜欢那人就有多少年。如今,又多了十年。

  也不知她对我的离开,有没有那么丁点的想念。

  那是我当乞丐的头一个月,跟着江沅学着如何碰瓷的头一天。

  江沅是乞丐里的头头,是她将我从荒郊捡回来,也是她,将我送回了这座大宅院。

  彼时我七岁,虽然年纪已是能念学的程度,但我磕着了脑袋,除了记得自己叫花璟,别的一概不知,就连生活常识都一窍不通。

  江沅求了人,医好了我,还给我的名字找了个不算鄙陋的璟字。

  她大我二十,便干脆恬不知羞地认了我做干儿子,还想让我跟她姓,叫江景。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我做她干儿子而不是干女儿,正如她自己明明是个女人却要假装成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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