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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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举很给公诉方面子。那个女检察官朝傅云宪投来了充满好感的一眼。

  “震星集团将募集来的公众资金,大量投入广告而非生产,既是虚假宣传,又是挥霍浪费……”

  经营时期,震星投放过广告的二十余家媒体平台被女检察官走马观花似的一一念过,傅云宪突然出声将其打断。

  “辩护人对震星集团是否在《新闻中国》与天气预报间投放广告持异义,要求公诉人出具相关证据,并要求明珠台的相关负责人到庭接受质询。”

  此言一出,立即引起旁听席上一片嘘声。这是蜗角之争,毫无疑问。《新闻中国》每天几亿人收看,震星投放的广告人尽皆知,与免证事实无异,即便按照程序应该出示证据,也没必要让明珠台的广告部负责人到庭作证。

  傅云宪继续说:“辩护人对震星集团在东亚台《非常人生》节目投放的广告持异议,要求公诉人出具相关证据,并要求东亚台的相关负责人到庭接受质询……”

  别的律师可能记不住,但傅云宪不会。但比起别的案子他常让团队律师阅卷,自己只把握大局、提拎重点,对于蒋振兴案,傅云宪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晚上时间亲自阅卷,对案卷的熟悉程度甚至令全体公诉方大感吃惊。他将方才公诉人宣读的那些广告媒体都复述一遍,无论网媒、纸媒还是电视媒体,无一例外,都持异议,也都要求证据展示与当庭质证。

  法官出声提醒他:“辩护人,这些不是必要——”

  傅云宪根本不容人打断,目视公诉方四人,提了音量道:“质证质什么?质的是每一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质的是它的证明力有无与大小。二审已经认定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你们还是一份证据不出示,囫囵吞枣地念提纲,广告宣传都定性为挥霍浪费,是真不懂市场经济,还是不教而诛,罗织构陷?!”

  公诉人老话重提:“本案案卷上千本,证据不可能在庭上一条一条地展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曾有文件——”

  傅云宪再次将对手打断:“法庭上只讲法律,你们堂而皇之走过场,我也有理由要求一证一质。去年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强调对于控辩双方有争议的证据,应该一证一质,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证据的严格审查,也出了33条细则,不经辩论不能定案。”

  傅云宪语声铿锵,强大气场令人生畏,许苏听得手直斗,像士兵听见战鼓似的,全身的血液直冲脑门。

  “要不我们就震星的存量资产、债务与实际融资金额等关键问题质询清楚,要不我们就一条一条证据慢慢过,我有时间,在座所有的律师都有时间,不管要在这庭上耗多久,奉陪到底!”

  傅云宪话音落地,全场肃静几秒钟后,旁听席上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如此一来,公诉人的节奏就全乱了,原本想要磨洋工磨跨对手,结果反被对手牵制。连审判长也认同,应该就关键证据进行举证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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