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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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维桢迅速冲了个澡,一边用毛巾擦头发,一边看着手机时间显示从“周六”跳到“周日”,顿了一下,把闹钟从6点半改到了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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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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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界上定六点起床的闹钟的人分为两种。

  一种淡定如何清,铃声响几下,就能立刻按掉,睁开眼适应一下光线,马上坐起来伸个懒腰,就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读书十来年一贯如此,作息堪称“雷打不动”四个字的代言人。

  还有一种不自量力如林维桢。

  生物钟对他来说,是一个神奇的、生来就缺失的物件。震动闹铃对他毫无用处,如果手机放在枕头边上,甚至会下意识地按掉继续睡,睡到十二点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还好林维桢作为一个学语言的十分明白什么叫“一日之计在于晨”,他那六点准时响起来的手机放在离床三米的桌子上,嚎的惊天地泣鬼神。一分钟之后,林维桢闭着眼睛,从床上腾地坐起来,趿拉着拖鞋走过去按掉了闹铃,丢魂儿一样地怔了十几秒,才接着晃悠到卫生间洗了把脸。

  镜子中的少年头发凌乱不羁地翘在脑后,眼睛眯成一条缝,长长的,往下一弯,还带了点超然的天真感。那对酒窝十分明显,一扬嘴角就看的出来。

  林维桢一边对着自己用法语说了句“早上好”,一边挤牙膏打开了电动牙刷。谁料和牙刷嗡嗡声同时响起的,是下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闹铃。

  “为了能让自己起床”,是林维桢因为多种原因考虑要搬出宿舍自己住的过程中,迫使他下定决心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满口牙膏沫地冲出来按掉了闹铃。

  十分钟之后,法语新闻的声音便占据了整个屋子,林维桢一边从小冰箱里拿出两片面包烤了烤,又给自己泡了杯咖啡。这小公寓一共没多少平米,就算摆设简单,剩余空间也不大,他本来想坐在床上歇会儿,品了品自己对床深厚的感情,还是决定狠狠心不再看他一眼,挪步到了窗边的书桌旁。

  九月初的清晨还算凉快,把新闻听完,他顺手掏出包里的精读课本,随手翻了翻,对着下周要学的课文皱了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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