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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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清顿了顿,想说什么,最后还是没吭声。

  高二文理分科的时候,他自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理科班老九班,但那时全班都以为,林维桢是一定要学文的。他数理化并不拔尖,却是全年级出名的才子,语文和英语作文次次被贴在墙上,历史书的缝隙知识都一清二楚,连地理老师、后来文科一班的班主任都曾开玩笑说:“林维桢,来我们一班吧。”

  后来高三保送,全班都以为林维桢一定会提前上岸,毕竟他说过想要继续学语言,而小语种是保送名额最多的专业。

  “其实要举例,”林维桢笑道,“我也是个例子。走了这么多弯路,还是高考来了自己喜欢的地方。”他眨眨眼,又说,“是不是很励志?”

  杨薇一噘嘴:“但我想学设计啊,学医和学法语,至少都是社会认可的好专业,尤其是学医,多少父母都希望家里出个医生。”

  何清想到顾晓燕,转了转杯子,没多说话。

  “我报志愿的时候,也想过学医,”林维桢瞅了何清一眼, “就是觉得,哎,一辈子都学不过何清了,算了吧。”

  何清笑着摇摇头,帮林维桢把可乐满上,给了他一个“赶快让肥宅快乐水堵住你的嘴”的表情。

  林维桢朝何清一举杯,满足地喝了一口。

  鱼火锅还在滋滋冒着热气,杨薇扒拉完最后一口米饭,接着道:“不过自从我妈知道我有考法语高起班的念头,真是快把林老师当自己亲儿子了!其实我也挺喜欢法语的,总比物理有意思,啊,愁啊,我才刚高一,怎么就这么愁啊!”

  林维桢看着她一副天要塌下来的样子,笑道:“其实有的选,已经很不容易了。”

  杨薇沉浸在自己的青春愁苦里,并没有觉得情况有多好。想到糟心的物理卷子,觉得整个人更不好了。

  林维桢道:“大部分人是为了生活选了一个最合适的专业,而不是最喜欢的。喜欢是个奢侈的东西,为了喜欢,是要放弃很多的。如果能坚持一份喜欢,做到极致,大概是最好的事情。”

  杨薇揉揉自己的粉色卷毛儿:“那大佬们,你们都很喜欢自己学的东西喽。”

  何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放下筷子,听林维桢说起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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