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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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还被李斯给坑死了!

  “实不相瞒,韩非乃是斯的师兄,请秦安君将韩非的所有钱交给斯,也算是成全了斯与其同门一场的情谊。”李斯直接说明了。

  “你也想要韩非子?”李季阳心里立刻就警觉了起来。

  “是,毕竟是同门师兄弟,总不能看着他……。”李斯欲言又止。

  那意思很简单,总不能看着同门师兄弟沦落成奴隶下人吧?

  “那咱俩就得公平竞争了。”李季阳一点没受影响:“当时你说不能亏待了兵卒,本公子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既然你也想要韩非子,那就公平竞争,谁出价高,谁得,这叫拍卖。”

  “什么是拍卖?”甘磊觉得这是个新兴事物。

  “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一些的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李季阳解释道:“这是物品,人也一样,现在的韩非子所有权,就是拍卖的货物。”

  “若是大家也有看中韩国给的东西,俩人、三人看中,甚至是多人看中的话,可以拍卖,所得价值归原来货物所有人。”李季阳又给说了个例子:“例如韩国用一把宝剑顶账一百金,这把宝剑被分配给了右庶长,但是王颌老将军和蒙骜老将军都看中了这把宝剑,那么二人分别竞价,底价就是一百金,每次加价十金,最后王颌老将军以一百二十金的价格,压过了蒙骜老将军的一百一十九金,左庶长便将宝剑以一百二十金的价格卖给王颌老将军,但是这个钱不是都给左庶长,他要给朝廷五金作为费用……。”

  李季阳充分解释了一番何为“拍卖”。

  听的李斯脸上都有了菜色了!

  拍卖也称竞买,“资本主义制度一种买卖方式”,这是在后世的七九年版本辞海中的解释,相隔十年以后出了第二版,上面是这样说的:“拍卖也称竞买,商业中的一种买卖方式,卖方把商品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应该说这是一大进步,是改革开放的结果拍卖品不是都是处理商品,外面很多拆房子,换季拍卖等,实质上是一种大甩卖、贱卖,我们所说的拍卖是一种高档次的行为,不是削价处理,价格是不固定的,必须要有二个以上的买主,要有竞争,价高者得,没有这三个条件的不能称为拍卖。

  后世法律上对“拍卖”的定义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美国经济学家麦卡菲认为:“拍卖是一种市场状态,此市场状态在市场参入者标价基础上具有决定资源配置和资源价格的明确规则。”

  而经济学界认为:“拍卖是一个集体(拍卖群体)决定价格及其分配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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