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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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奚根本没留意,谭庆项、万安和培德是何时上来的。

  但看他们的笑意,该是听到不少。

  傅侗文把她揽到身旁:“挑你最喜欢的。”

  沈奚翻来看去,最后把两份的双飞燕抽出,望一眼他,好似拿不准主意,还想要他一个点头。“就这个,”他说,亲自铺在桌上,“你再挑下去,我就准备去买红纸写了。”

  他高兴时就喜欢逗她,一句跟着一句。

  沈奚双手背在身后,紧紧搅着自己的手指,凝眸,看他落笔:

  沈宛央,傅侗文

  竟然是先她的名字……这是入赘的规矩吧?她不确定地看他。傅侗文没觉任何不妥,继续写:签订终身,缔结白头之约。

  她简直心跳都停了,屋里的钟摆也好似停了。

  墨黑的毛笔尖,悬在婚书上,他忽然问:“还想写什么?”

  没有调侃,没有逗趣,难得一本正经征询她的意见。

  傅侗文作势把毛笔给她,沈奚轻推回去,小声说:“我的字和你差远了。”

  十一岁后都没用过毛笔,如何能写。

  “你再想想,还是要想出一句,这婚书可不是我一个人的。”他说。

  这是为难她。她的古学问没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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