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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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瑾瑜一首闲诗,惊艳了清丽少女。

  冬青注视身前出口成诗的男子,他的身上,仿佛多了一股道不明的气魄。

  瑾瑜见冬青直直看着自己,转身一笑,“献丑了,我们回家吧。”

  两人到家里,王氏提着的心放了下来,还好两人完整无缺回来了。

  瑾瑜放下买回来的肉和盐,交给翠枝,“嫂子,问你个事,冬青的卖身契在谁手里?”

  翠枝拿肉的手一顿,“我放在屋里了,你问这个作甚?咱们又不识字,拿着卖身契不过是为了证明冬青是咱们家所有,不会被别人抢了去。”

  “能不能烦请嫂子拿来我看看?我有用处。”瑾瑜接过翠枝手里的肉,往灶屋的壁橱里放,“放好肉我会把盐装进陶罐的,你去拿卖身契吧。”

  翠枝满腹疑惑,不过还是去屋里柜子里把冬青的卖身契翻了出来。

  瑾瑜拿到手里一看,上面的字迹是繁体,但大多他能看懂。

  卖身契上记载条款很全面,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立的,上面有名字,年龄,生辰,转手几次,曾经的拥有者,奴隶的曾用名。

  冬青的卖身契很简洁,她一直呆在柳家,后跟随湘王妃去了湘王府,名字也一直是冬青,生辰一栏只记载了年份,因为冬青不知道自己的具体出生日期。

  奴籍这种东西,官府并没有详细备案,只有一个大体的数字,方便知道国家有多少人口。

  当有人愿意卖身,人牙子便拟一份卖身契,双方摁手印达成协议。

  之后人牙子将人口转手,卖去伺候人入了奴籍,卖入勾栏院便入贱籍,拥有者登记造册,卖身契由拥有者持有,能够随意转赠买卖。

  只要卖身契在,这个人就不是良籍,而卖身契一毁,只能成为流民,除非有渠道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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