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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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以为他在说笑,还是塞了一只铅笔到他手上。

  这笔对于赫朗来说握起来很怪,不过赫朗还是很快学会了如何使用,不一会儿就将自己的名字写的漂漂亮亮了。

  当宋清莲接赫朗回家的时候,老师一脸笑容地表扬他是最佳宝宝,说他今天在写字课上写的字比老师还好看,像个小小书法家。

  全家都为了这个而把他夸上天,江靖达也不禁在心中升腾起小小的骄傲,捏了捏它的鼻子,“朗朗会写字?”

  其实这并不值得开心……赫朗心情复杂地点头,然后沉思了一会儿,告诉他:“哥哥,我不想要写铅笔,我想要毛笔。”

  江靖达也没多问,立即就去文具店买了笔墨纸。

  重新握起熟悉的毛笔,在沾上墨水的那一刻,他似乎又回到了以前,所有的回忆都从笔尖涌上大脑。

  他在宣纸上挥墨而书,笔酣墨饱,行云流水,端正而笔锋浑厚的大字清晰无比。

  路过的佣人们啧啧称奇,瓜兔得意地跳到宣纸旁边看了又看,最后用赫朗的手机,给他拍了视频传到网上。

  过了一段时间,宋清莲被一群当地记者采访,并且要求赫朗展示他的书法,去参加当地的节目,然后给他做一期神童专访。

  赫朗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立马揪起瓜兔的耳朵,“你是不是做了什么?”

  瓜兔的耳朵颤颤巍巍地耷拉下,双爪捧着手机递到他的面前。

  标题是赫然的一排大字:“震惊!五岁幼童写了这些……让所有人都惊讶不已!”

  赫朗皱眉,“我怎么觉得标题不对劲。”

  “宿主你不懂,这是艺术,这是潮流。”瓜兔动了动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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