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3 / 7)
小镇依山傍水,住户近千人,在荒凉的西北边地,算得上热闹非凡。镇北不到三里处,设有一座兵站,戍边士兵有三百余人。
孙擎风搬来此地,正是想着,若自己再度因鬼煞之气爆发而失控,金麟儿可前往兵站寻求庇护。寻常兵士,自然不能奈他何,但多拖上一会儿,他兴许能平静下来,至少不会再次弄伤金麟儿。
窖里有数不清的黄金,他们手头宽裕,在镇上买了一座大小合宜、位置极佳的院子。
院子先前一直有人住,门前种的桃树、李树都已有十余年树龄,院里种着菜、蓄养了禽畜,屋后还有几亩薄田,开春即可再种。
两人拿着陈云卿帮忙办理的户籍牌,化名孙风、孙林,扮作一对平常父子。
金麟儿这才知道,早在自己头一次生病时,孙擎风就有了搬家的心思。孙擎风的心,比自己知道的还要柔软,他一定是天底下最好的护法。
孙风是个农人。
数九寒天,正是农闲时节,他便做个猎户,日出入山林,日落前带着猎物归来。
原本,以他的眼力和射术,狩猎半日绰绰有余,但他打猎不为吃肉而为找血,总要挑拣一番,找些健康漂亮的,才敢拿去给金麟儿。
孙林入了镇上的私塾。
十四年来,他第一次过得像个寻常孩童,住在热闹街市里,跟小伙伴们相邀上学堂,放学后在路边玩耍,天黑前摸回家,被家里正在做饭的爹爹责备。
无论如何,他们总算过上了平常人的日子。虽然,这平常当中还是有些不平常的地方。
寒风呼啸,凉气从窗缝间钻入。
天尚有些黑,屋里燃着红彤彤的炭火,在炭火的红光映照下,孙擎风的脸上竟似有了些血色。
“我、我,呼!”金麟儿嘴里叼着包子,被烫得直喘气,一句话半天说不清,蹦蹦跳跳地穿上皮靴,胡乱系好斗篷,迫不及待朝外跑去,“我去上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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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擎风搬来此地,正是想着,若自己再度因鬼煞之气爆发而失控,金麟儿可前往兵站寻求庇护。寻常兵士,自然不能奈他何,但多拖上一会儿,他兴许能平静下来,至少不会再次弄伤金麟儿。
窖里有数不清的黄金,他们手头宽裕,在镇上买了一座大小合宜、位置极佳的院子。
院子先前一直有人住,门前种的桃树、李树都已有十余年树龄,院里种着菜、蓄养了禽畜,屋后还有几亩薄田,开春即可再种。
两人拿着陈云卿帮忙办理的户籍牌,化名孙风、孙林,扮作一对平常父子。
金麟儿这才知道,早在自己头一次生病时,孙擎风就有了搬家的心思。孙擎风的心,比自己知道的还要柔软,他一定是天底下最好的护法。
孙风是个农人。
数九寒天,正是农闲时节,他便做个猎户,日出入山林,日落前带着猎物归来。
原本,以他的眼力和射术,狩猎半日绰绰有余,但他打猎不为吃肉而为找血,总要挑拣一番,找些健康漂亮的,才敢拿去给金麟儿。
孙林入了镇上的私塾。
十四年来,他第一次过得像个寻常孩童,住在热闹街市里,跟小伙伴们相邀上学堂,放学后在路边玩耍,天黑前摸回家,被家里正在做饭的爹爹责备。
无论如何,他们总算过上了平常人的日子。虽然,这平常当中还是有些不平常的地方。
寒风呼啸,凉气从窗缝间钻入。
天尚有些黑,屋里燃着红彤彤的炭火,在炭火的红光映照下,孙擎风的脸上竟似有了些血色。
“我、我,呼!”金麟儿嘴里叼着包子,被烫得直喘气,一句话半天说不清,蹦蹦跳跳地穿上皮靴,胡乱系好斗篷,迫不及待朝外跑去,“我去上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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