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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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远的,能听到地下层地铁进站的声音。王汀掏出手机扫了眼时间,嗯,还有时间追剧。她耐下性子当知心姐姐:“噢,你缺钱嚒。”

  “砰”的一声,饮料掉在了地上,丁丽萍手忙脚乱地蹲下身子去捡,窘迫得恨不得能一直低着脑袋:“我……我不是故意的。”

  王汀笑了起来,拍拍身边的椅子:“我又不会吃人,你怕什么啊。”

  座椅微微晃动了一下,丁丽萍总算捡起了地上的塑料杯,抿紧了嘴唇,坐到了她身边。

  王汀扭过头,认真看着这个浑身紧绷的姑娘,露出了笑容来:“我也不会看不起你。”

  灯光流转,丁丽萍猛然抬起了脑袋,盛满了光芒的眼睛睁得大大,钉在了王汀的脸上,嘴巴也半张了开来。

  王汀觉得眼前这姑娘此刻的模样,看着有点儿像鲶鱼,她忍不住笑了。

  “这有什么啊。”手中抓着的吸管慢条斯理地戳着小金橘,她的声音听上去清清淡淡的,“你要是缺钱呢,就接着。你要是不差钱花,横下一颗心想不蒸馒头争口气呢,那就告到底。”

  丁丽萍又本能地咬住了嘴唇,半晌才吭哧出声:“姐,要是你,碰上这种事,你会怎么办?”

  吸管总算如愿以偿地戳进了小金橘中,看着跟糖葫芦一样。王汀心中十分得意,她没有抬头,声音听着轻快无比:“简单啊,我就耗着。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她不是想出国嚒,一旦惹了官司立了案,我看她怎么走留学的手续。耗到她家耗不起的时候,自然就会主动加价了。等达到了我心目中理想的精神损失费,我再松口呗。”

  丁丽萍忍不住开口打断了她的话:“那为什么不干脆告她,直接要求精神损失费呢?”

  王汀叹了口气,眼睛盯着地铁站中来来往往的人群,唇角微微上翘:“我有个朋友是律师。她告诉我,站在律师的角度,她会鼓励我凡事用法律解决问题。但是作为朋友,不到迫不得已,她都不建议我走到打官司这一步。时间成本精力成本以及经济成本都太大,基本上只要你确定要去打官司了,你的生活就被官司这件事占满了全部空间,实在太累了。”

  这话大概十分不中听,丁丽萍面上的血色褪了个一干二净,她不甘心地抿了下嘴唇,追问道:“也就是说,你不支持我打官司?”

  王汀摇了摇头,拿串了一颗小金橘的吸管戳来戳去,企图将第二颗小金橘也串进去:“这事儿你自己决定。我只是告诉你,如果我是你,我会怎么做而已。打官司没那么简单。比方说诽谤罪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这么个界限,事实上很难划清楚。你怎么认定情节严重?就算你自杀了,对方也可以找出种种理由说明你可能是因为其他事情自杀的。”

  手机在口袋里长吁了口气,强调自己的功劳:“今天我很乖,没有抢话,还帮你查了两次法律条文。我要求回去以后看动画片犒赏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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