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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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里只有寥寥数句。

  ‘多日不见贤弟,吾甚是挂念。近日无事,正恰可与贤弟小叙一番。

  吾已坐上马车前往宁乡,不日便到,届时还望贤弟替尊兄洗尘接风。

  字-尊兄’

  看到这个尊字,高安想起来了。

  以前他曾到淮州游玩,机缘巧合之下碰到喝醉了的霍尊,他见他喝的连道都找不着了,于是便秉着好心,将他送回了府。也因而

  这次,两人正式结缘。

  霍尊的性子高安清楚,火爆,一言不合就开始动粗,好惹事。但霍尊乃是知府独子,凭借知府二字,根本无需对庄杜信有任何畏

  惧。

  可不知为何,高安心中有种不详的预感。

  另一边。

  宁乡与淮州的路程并不远,不过霍尊并不急着赶路,所以就慢慢悠悠的在路上晃荡。

  在晃荡了五天后,霍尊终于到了目的地。

  驾着马车的下人看到路边刻着宁乡二字的石碑,回头道:“少爷,到了!”

  霍尊掀开车帘,探出头,看着马车外的光景,不由有些嫌弃的嗤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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