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3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程诺在乡下的六年,那个家是没有给过生活费的。她所有的花销,都是奶奶种菜卖菜所得。一个书包,缝缝补补背完了六年小学。升初中的时候,她想要个新的。奶奶没说买,也没说不给买。程诺周末跟着去镇上卖菜,一直卖到中午,也没卖完。她记得当时奶奶也是这样,对着过往的每一个人,说:“买吧,自家种的菜,便宜,买点吧。”

  那天,卖到下午,才卖完所有的菜。奶奶用卖菜的钱,给她买了个新书包。

  程诺站在原地,看着老太太被孙子搀扶着,渐走渐远,却仍是回过头来看她。眼里带着期盼。

  她突然脑子一热,冲他们喊道:“我买!这房子我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有台词了~

  第4章 安家(捉虫)

  程诺没有多少钱,可以说是个穷人。

  毕业就结婚,工作四年,普通的一名小编辑,工资不过五六千。林以安的工资比她高。两人加起来,每月也有小两万。但在城市里生活,花销大。好在程诺从小节俭惯了,每个月无论如何也要先存五千。四年下来,存了二十万。

  这笔钱,本来是打算买车的。离婚的时候,林以安都给了她。是她的全部家当。

  说要买下那栋房子的时候,她是脑子发热,一时冲动。说出口就后悔了。可是当老太太哆嗦着手,拿出一张可以称为古董的、泛黄的房契,交给她时。她突然感悟,那栋房子,将要属于她了。独立地、完整地,属于她一个人。可以让她称之为家的房子。

  荷叶洲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不需要过户,就连这张房契,其实都是多余的。上面的章印,出自早巳没有法律效应的民国政府。整个买卖过程,只是简单地写了一份购房协议,双方签字画押,去村部盖了个章,程诺就成了房子的主人。前后不过两个小时。

  至于价格,也的确如老太太所说,便宜,很便宜。那么大的一栋房子,连同里面的物品,以及房子四周一亩多的空地,只卖五万块。

  搁在城市,五万块,不够买一间厨房。

  程诺回到酒店时,天已经黑了。她看着那纸房契发呆,好像做梦一样。

  就这样,就这么简单,给自己买了间房子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