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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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厂长的爱人是个挺爱俏的大姐,张霞从叶悠悠手里拿了什么好东西,总少不了给她留一份。同时也给叶悠悠传个名,所以厂里很多人都是认识叶悠悠的。

  “我想问问兰厂长在不在家?”叶悠悠找的是分管宣传的兰厂长。

  “老兰,有人找。”厂长爱人给叶悠悠撬了汽水,冲着屋里喊了一声。

  “谁啊。”兰厂长从屋里出来,看到叶悠悠微愣了一下,这个小姑娘是谁,他不认识啊。

  “是咱们厂里一个职工的女儿。”

  “哦,小姑娘是有啥事吗?”兰厂长听了爱人的话,还是颇感奇怪,有啥事也该是职工找来,叫女儿来找是怎么回事?工作上的事?还是生活上有困难了?可是这些都不是归他分管的呀。

  “我想问问兰厂长,挪用公款算不算大罪。”

  兰副厂长肩膀一抖,眼睛都瞪圆了,“当然是大罪,要是贪污的多,是要杀/头的。”

  “如果有人想包庇这个犯/罪份子,是对还是错?”叶悠悠接着再问。

  “当然是错的,包庇也是一种罪名。”兰副厂长义正词严道。

  “那好,现在就有人想要胁迫我妈去包庇犯/罪份子,因为我妈不答应,直接跪在我家门口,非得让我妈跟他们一起犯/罪。您说,该怎么办?”

  “叫保卫科的去,是什么人,我们厂子里的职工吗?”兰副厂长问道。

  “这孩子说的是她乡下堂哥的事吧,诈/骗案,然后又是挪用公款案,这几天好多人议论纷纷的。”女人的消息来源比较多,特别是这样一般人嘴里消遣的事儿。

  “诈骗案我知道,挪用公款又是怎么回事?”也不奇怪,他一个大男人,又是副厂长,谁没事跑到他跟前去八卦啊。

  兰厂长的爱人干脆就把这事讲清楚了,叶悠悠也趁机道:“现在叶建国的爷爷和他堂哥就跪在我家门口,非说我妈的对象能救他。我妈的对象在京城当兵,怎么有本事去帮一个罪/犯。但这话跟他们讲不通,村子里的人觉得我妈是城里人了,就该手眼通天。觉得我妈对象在京城,就该什么事都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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