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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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其中包括罗敷的父母以及诸多亲族。罗敷当时年幼,记事不全,只记得孤零零站在废墟上大哭,一条比她还高的野狗狰狞扑过来。

  身后一声发颤的大喊:“阿秦!别傻站着!跑啊!”

  罗敷猛回头。胆小鬼张大响抖抖索索的抄起一根断扁担,照那野狗脑袋抽下去。

  ……

  张大响拖着一条被野狗咬残了的腿,顺理成章地收养了这个他妹妹留下来的孤女。

  烧毁的房子一砖一瓦的盖起来;丢失的家产一文一文的挣回来。黎民百姓多健忘,时至今日,“叛匪”的记忆已如过眼云烟,大家继续循规蹈矩的过回以前的日子。

  但阿舅没能享受几年太平日子,没两年便积劳成疾去世了。留下一妻一子,也就是罗敷的舅母和表弟,三个人相依为命。

  罗敷知道阿舅为什么瘸。她从懂事起就下决心,把舅母当阿母一样孝顺,把表弟当亲弟一样疼。

  孤儿寡母的日子不好过。被人欺负是家常便饭。罗敷自小便知道面子不能当饭吃,宁可让人指着后脑勺骂泼妇,遇事绝不能忍气吞声。

  ——当然,面对舅母时除外。

  罗敷想一想往事,再看桌上那碗蜜水,心平气和。

  她进屋喂蚕,再扫蚕舍,然后回到自己房间——名义上是闺房,其实大半空间都让一架硕大斜织机占去了。

  那织机老旧,木质零件被摩挲得光滑发黑,一如张柴氏那衰老而油光的发尾。

  织一匹绢要花至少二十天工夫。等到完工之日,这匹绢会被小心翼翼地拿下来,洗刷捣练,在市场上被哪个鼻孔朝天的贵仆挑剔一番,然后买走,裁剪缝制,穿在哪个世家公子或是豪门宠妾的身上。

  或是干脆让他们拿来包东西、写字、作画——总之不会成为民女罗敷的身上衣。她全身上下一般是苎麻,织的倒是比别家的平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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