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4 / 7)
“肃静!肃静!”
陈海义好不容易将旁听席的躁动压下去,杜预又继续开始例证:“证据资料有少部分是高健掌握的,被告曾是一名私人侦探,无意间发现江锦集团秘密,在准备深入调查时,撞破江锦地产阴谋,于是被真正的凶手嫁祸!”
“只有这样才能说得通,一个人为何会深夜前往完全陌生的地方,并且在众多小弟的保护下将格斗经验丰富的江龙杀死!”杜预笑容不变:“同样也能说得通,为何江锦地产会火急火燎动用各种关系,通缉高健,提前开庭,想要置其于死地!”
“下面是我的第二份证据。”杜预把江城本地一些律师的证言拿出:“江锦地产以一种近乎蛮横的姿态,对周边所有律师事务所发出通知,禁止他们承接关于被告的案子,为的就是防止被告和外界接触,泄露这些江锦地产的内部机密!”
“我提供的第二份证据中还包含一些账目信息,真正的凶手做贼心虚,不惜用金钱贿赂,他们想要用利益交易正义,这可能也是他们一贯的手段,在这里我要感谢市分局刑侦大队的协助,此账目交易信息由刑侦大队提供。”
个人账目信息不便于对媒体公开,陈海义显得非常谨慎,让书记员把杜预的第二份证据直接拿到审判台上。
三名法官看完后,又让书记员将证言和账目交给原告,原告方需要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原告,你对被告所提供的证据有何异议?”
苟长正和江辰看过证据后脸色变得很差,多笔汇款单据从各个渠道在短时间内汇入公职人员私人账目:“不可能,就算是市分局刑警队也不可能查的这么清楚,对方是什么来头?我在国内从未见过他。”
单据清清楚楚做不得假,苟长正开始重视起杜预,但是已经有些迟了:“账目真假我方暂时无法判断,不排除是对方蓄意编造,具体还需要核实以后才能给出答复。”
第311章 这一天,我等了五年(中)
苟长正话音一顿:“被告辩护律师一直试图将公众视线牵引到江龙凶杀案上,他这种行为是在逃避被告的剩下二十项罪名。人证物证具在,被告的剩下二十项罪名已构成犯罪事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请原告律师注意自己的措辞,我并未故意转移视线,而是遵从案件的因果关系来进行辩护。”杜预不客气的打断苟长正:“正因为被诬陷冤枉,被告为了秉持最基本的正义,将江锦集团的犯罪证据保存下来,所以才选择逃逸、拒捕。”
“《华夏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资料可以看出,当时警方全城通缉,甚至下达了可以直接击毙被告的命令,被告是在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被迫进行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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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义好不容易将旁听席的躁动压下去,杜预又继续开始例证:“证据资料有少部分是高健掌握的,被告曾是一名私人侦探,无意间发现江锦集团秘密,在准备深入调查时,撞破江锦地产阴谋,于是被真正的凶手嫁祸!”
“只有这样才能说得通,一个人为何会深夜前往完全陌生的地方,并且在众多小弟的保护下将格斗经验丰富的江龙杀死!”杜预笑容不变:“同样也能说得通,为何江锦地产会火急火燎动用各种关系,通缉高健,提前开庭,想要置其于死地!”
“下面是我的第二份证据。”杜预把江城本地一些律师的证言拿出:“江锦地产以一种近乎蛮横的姿态,对周边所有律师事务所发出通知,禁止他们承接关于被告的案子,为的就是防止被告和外界接触,泄露这些江锦地产的内部机密!”
“我提供的第二份证据中还包含一些账目信息,真正的凶手做贼心虚,不惜用金钱贿赂,他们想要用利益交易正义,这可能也是他们一贯的手段,在这里我要感谢市分局刑侦大队的协助,此账目交易信息由刑侦大队提供。”
个人账目信息不便于对媒体公开,陈海义显得非常谨慎,让书记员把杜预的第二份证据直接拿到审判台上。
三名法官看完后,又让书记员将证言和账目交给原告,原告方需要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原告,你对被告所提供的证据有何异议?”
苟长正和江辰看过证据后脸色变得很差,多笔汇款单据从各个渠道在短时间内汇入公职人员私人账目:“不可能,就算是市分局刑警队也不可能查的这么清楚,对方是什么来头?我在国内从未见过他。”
单据清清楚楚做不得假,苟长正开始重视起杜预,但是已经有些迟了:“账目真假我方暂时无法判断,不排除是对方蓄意编造,具体还需要核实以后才能给出答复。”
第311章 这一天,我等了五年(中)
苟长正话音一顿:“被告辩护律师一直试图将公众视线牵引到江龙凶杀案上,他这种行为是在逃避被告的剩下二十项罪名。人证物证具在,被告的剩下二十项罪名已构成犯罪事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请原告律师注意自己的措辞,我并未故意转移视线,而是遵从案件的因果关系来进行辩护。”杜预不客气的打断苟长正:“正因为被诬陷冤枉,被告为了秉持最基本的正义,将江锦集团的犯罪证据保存下来,所以才选择逃逸、拒捕。”
“《华夏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资料可以看出,当时警方全城通缉,甚至下达了可以直接击毙被告的命令,被告是在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被迫进行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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